近日,海南一中院对海南琼海女子许某惠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其诈骗所得的财产继续追缴,并返还给受害人。
今年27岁的海南琼海女子许某惠,自2013年5月份开始,编造自己炒房、投资酒店可以获利的虚假事实,向他人借钱去炒房,并许诺给予高额利息为诱惑方式,陆续向多人借钱。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期间,许某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骗取被害人陈某某、洪某某等多人钱财共计688.5万元,所得赃款用于偿还借款、购买私彩及生活消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决后,许某惠认罪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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