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一超市搞促销,68岁的吴老太加入抢购队伍中,结果被挤倒摔成骨折。吴老太认为超市没有组织好秩序导致自己摔伤,将超市起诉到了皇姑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8月17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公布判决结果:超市组织无序,承担主要责任。
买鸡蛋被挤倒治疗花了7万多
68岁的吴老太,通过宣传单得知皇姑区长江街一大型超市要搞鸡蛋促销,于是早早赶到超市,看到促销点周边已经排起了长队,吴老太也加入了抢购人群。
就在超市开门时,抢购活动出现了混乱,众人纷纷向前挤。站在人群中的吴老太被众人挤倒,摔得站不起身来。随后,吴老太被超市方面紧急送到医院救治。
经检查确诊,吴老太胫骨骨折,住院治疗13天。治疗期间,吴老太共发生医药费75992元,其中通过走医保报销了29026元,超市方面帮着垫付了42778元。吴老太认为自己被挤倒受伤,是由于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将超市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费等近14万元。
超市组织无序判赔10万多元
从超市当时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现场虽有工作人员但数量较少,且现场秩序较为混乱,参加活动的顾客拥挤、争抢现象明显。因此,法院认定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服务中存在瑕疵,应承担70%责任。
与此同时,吴老太年近70岁,作为理性的成年人,应该意识到自己年纪较大,前往人多的商场并参加促销活动时,应有人陪同或者特别注意不与他人发生拥挤争抢,而其并没有加以注意,被其他顾客挤倒,因此对自身损害应承担30%责任。
最终,皇姑区人民法院判超市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10万余元,扣除已垫付的医疗费,仍需赔偿吴老太6万余元。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