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凡之父“被传通奸生子” 起诉新浪及博主名誉侵权

2015年08月19日 16: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于立霄

  资料图:廖凡。廖攀 摄

  中新网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 于立霄)著名演员廖凡之父廖丙炎被传“与女教师通奸生子”,他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新浪微博和发布微博的博主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双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要求李先生赔偿损失53.5万元人民币。北京市海淀区法院19日披露,该院已经受理此案。

  近日,一则廖凡父亲廖丙炎与女教师通奸生子的传闻引发社会关注。随后,廖凡发出律师公函,称捏造并散布谣言者已涉嫌构成诽谤罪。廖凡要求李先生删除涉嫌诽谤的信息,并在12小时内道歉,以避免承担法律责任。但时至今日,李先生并未删除微博。廖丙炎将其告上法庭。

  廖丙炎诉称,今年8月14日,李先生的新浪微博发布博文:湖南大众传媒学院影视艺术系系主任廖先生,与教务老师张女士通奸,张女士生下的儿子竟然是廖先生的孩子!张女士一开始就是有预谋为廖先生生孩子,张的丈夫被两人耍骗利用多年,直到孩子3岁才被发现。发现之后,张女士伙同廖先生运用下流涉黑手段对老公和知情人进行人身威胁和陷害,这样的人格可以为人师表吗?该博文被李先生置于其微博首页最顶部位置,后又分两次推送该文。

  廖丙炎认为,涉案博文纯属无中生有、恶意捏造。他本人作为一名教师,因该博文的发布,使他承受巨大精神压力,也颠覆他在学生、学校以及社会大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廖丙炎委托律师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了律师声明,要求李先生删除涉嫌诽谤的一切不法信息,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廖丙炎认为,新浪微博(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在获知其经营的平台中有涉嫌侵权内容后,有义务对诽谤廖丙炎的不实内容第一时间作出处置。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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