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计划招录培养252人。8月26日开始网上报名,9月19日—20日笔试。
昨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辽宁省人社厅获悉,此次计划招录培养的252人中,法院系统3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36人),检察院系统26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10人),公安系统19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159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31人)。
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经考核符合相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毕业后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试点班设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学制均为两年(含半年实习期)。
招生对象面向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四个计划” 2015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及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退伍人员。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将于9月19日至20日在沈阳市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面试结束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省级政法机关根据各职位招录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查人选。2016年2月下旬到校入学。具体职位和相关信息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