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2万份内地申请经三项人才计划进入香港

2015年08月26日 15: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贤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或回港就业计划,这三项香港吸引人才的措施截至2015年7月已有超过12万份来自中国内地的申请成功获批准赴港。

  香港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副主任马志明26日在重庆向中新网记者透露上述信息。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于2015年1月在《施政报告》中宣布,为应付人口老化、劳动人口减少及出生率下降所带来的人口挑战,政府将更积极招揽外来人才。

  香港官方的引才计划正是上述三项。

  马志明介绍,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于2006年6月推出,是一项设有配额的移民吸纳计划,旨在吸引高技术人才或优才到香港定居,提升香港的竞争力。获批准的申请人可以带同配偶和18岁以下的未婚及受养子女到香港。

  这项计划适用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国民,截至2015年7月,已有超过3200位申请人获分配名额,其中约有八成来自内地。尤其在2014年,超过350份申请获分配名额,与前年比较约有12%的升幅,主要行业分布为“金融及会计服务”和“资讯科技及电讯”。

  更早(2003年7月)推出的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是专门针对中国内地的,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认可资历的内地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到香港工作。这些内地人才必须拥有香港缺乏或无法即时提供的专业知识技能。根据该计划,其申请必须由雇主提交,而雇主必须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该计划并没有设限额,亦不限行业,至今已有超过79000份申请获得批准。在2014年,超过9000份申请获批,与2013年比较约有16%的升幅;当中涉及的行业主要为“学术研究及教育”、“艺术及文化”和“金融服务”。

  而旨在吸引非本地毕业生留港或回港就业的计划于2008年5月推出,也适用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非本地毕业生是指来自香港特区以外而在香港修读经本地评审全日制课程而获得学位或更高资历的人士。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在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下,可获准留港12个月。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或回港就业计划至今已有超过46000份申请获得批准,超过九成来自内地。在2014年,超过10000份申请获批,与2013年比较有近20%的升幅。

  作为持续吸引人才前来香港这个亚洲国际都会发展的措施之一,人口政策督导委员会宣布推出“HongKongWelcomesU”(“香港欢迎您”)网站,网址为www.hkwelcomesu.gov.hk。

  网站汇集有关在香港生活的各种各样资讯,涵盖就业、教育、投资、入境事务,以及社交、康乐和文娱活动等范畴。为增进有意前来定居和生活人士对香港的了解,网站就有关不同措施及支援服务提供便捷的参考。

  此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和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现在都放宽了逗留期限。

  马志明解释,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以前是“1+2+2+3”年的模式,即第一次申请获批准可逗留1年,到期再申请获批准可逗留2年,第三次申请获批准可再逗留2年,第四次申请获批准可逗留3年。现在这种模式改为“2+3+3”年,申请次数减少一次,前两次申请所获逗留时间也更长。同时,针对符合资格的顶尖人才,逗留期限模式则为“2+6”年。

  通过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的申请人除了享受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逗留期限放宽模式外,成就计分制的优秀人才入境时可获准在香港逗留8年;综合计分制下具备出众学历及国际工作经验的申请人可获额外分数。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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