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心成立近3年,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和政府采购交易共节省资金34.27亿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出让和产权交易共增值4.26亿元,两部分合计共增收节支38.53亿元。
在当地看来,这是“三权分立”交易监管和服务体系给该市公共资源交易带来的好处。
据了解,2012年11月22日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体机构正式成立,该中心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服务职责,实现了公共资源由分散市场交易向集中市场交易的转变,由管理、操作一体向管办分离的转变。
“领导干部犯错和犯法行为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呼和浩特市政协副主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张海生说,呼市公共资源交易按照“管办分离”的总体要求,实行审批权、监督权和交易权“三权分立”遏制权力寻租。
呼市共形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文件108项,“三权分立”构成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运行制度体系,有效遏制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围标串标现象。
据了解,呼和浩特“三权分立”交易监管和服务体系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条件,审批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投标人资质等;市公管办负责制定交易规则、监督交易行为和构建诚信体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各类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服务职责,所有进场交易的项目必须是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满足招标条件的项目,所有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必须按照市公管办制定的交易规则规范进行。同时,建立了网上交易系统、评标专家电子抽取系统、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
截至2015年7月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2794项,交易总额达976.49亿元。
“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是‘三权分立’交易监管和服务体系的精髓。”张海生举例说,把审查投标人是否有投标资格,由资格预审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有资质的企业都可以投标,不到最后标底公布谁也不知道谁是中标企业,避免“明招暗定”。实施资格后审以后,政府建设工程项目仅3家企业报名的标段比例由90%降低到60%多。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