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最美违建"被举报多年不倒 占地超四千平方米

2015年09月01日 09:33   来源:法制日报   邢东伟

  图为群众频繁举报的海口市秀英区的“最美违建”。

  调查动机

  海南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建筑“3年攻坚行动”。耐人寻味的是,一栋群众频繁举报的9层半违建却历经两年查处依旧屹立不倒。这栋被人戏称为“最美违建”、占地达4000多平方米的楼房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隐情?

  近日,海南省新一轮整治违建大行动正式拉开了序幕。海南省计划在3年时间内,深入开展全省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锁定“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总体目标,通过科学定策和严格管控,长期保持对违法建筑的高压打击态势,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旅游特区建设排清障碍,维护海南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大局。

  然而就在一片打违声中,海口市秀英区一栋豪华违建经群众不断举报却依然屹立不倒。更耐人寻味的是,早在2013年,城管部门就已下达了责令拆除通知书,至今已经过去了两年,这栋建筑面积达4000多平方米的违建俨然成为了当地地标。

  严打之下

  “最美违建”岿然不动

  海南省政府下发的《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提出,违法建筑是吞噬有限的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阻碍城乡建设发展的“顽疾”,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违建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挑战,也间接助长了投机取巧的不正之风,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建筑“3年攻坚行动”,利用3年时间,深入开展对全省违法建筑的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防控违法建筑手段,健全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使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至2018年6月底前,全省违法建筑增量要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城乡建设全部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依法建设。

  然而,在海南省准备开展新一轮整治违建大行动之时,今年6月下旬,有群众通过网络举报称:海口市秀英区城乡接合部的石山镇文风村口农田旁边建设了一栋9层半的楼房,从外表看非常豪华。两年前就有此楼辖区的城管执法人员过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建设的通知书,可这楼还是建起来了,建筑风格更是土豪,比政府办公楼还气派,相当于一个五星级酒店。这引起了当地一些媒体关注和报道。

  据媒体报道,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主管违建工作的林副书记表示,经他们调查,该栋违建在2013年年底前建成,当时城管部门调查过,但据村委会反馈的情况看,这栋房子建在村土地规划范围内。到底是不是违建,镇里也拿不准。而秀英区城管局局长戴洪泽表示,这栋房子如何定性,城管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惩治违建

  城管执法遭遇难题

  对于群众反映的这栋“最美违建”,海口市秀英区城管在2013年是否查处过,是否对该楼下过处罚决定?

  2015年8月5日上午,戴洪泽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群众频繁举报的石山镇文风村的这栋9层半的楼房,他们已经多次派人到现场检查,之前确实按程序做出了相应书面调查程序。但在打击违法建筑时现在还要考虑分类处置的问题,针对不同的违建类型向秀英区政府汇报上会讨论后才能作处理。

  记者在海口市秀英区城管对此楼作出的立案调查、处罚和催告执行通知书上看到,2013年7月4日,秀英区城管执法人员已到现场勘查,对当时的W-105建房业主进行询问调查和现场检查笔录,并报经当时局领导同意对这栋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建设的9层半框架结构房屋(4338平方米)给予立案查处。2013年7月10日,将这栋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同年7月17日还下发了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这栋建筑责令拆除。

  这份处罚决定书中写明:经查明,在未经许可情况下,W-105于2013年在海口秀英区石山镇文风村土地上擅自建造一栋九层半面积4338平方米的建筑。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并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2015年6月24日,海南当地媒体报道该楼为“最美违建”后,次日,海口市秀英区城管局又针对这栋建筑下发一份催告执行通知书,要求当事人W-105建房业主执行两年前就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对这栋违建进行拆除,逾期未履行的,将被强拆。

  在海南高压打击违建的背景下,海口市政府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并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这栋“最美违建”风采依旧。

  针对此事,该栋房屋的业主陈先照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对于接到城管部门催告执行通知书的问题,他已经向秀英区城管部门递交了家族住宅楼建设情况的说明,以区城管局的说法为准。

  城管回应

  超出面积坚决清退

  “针对这栋群众举报的‘违建’,房主做了几个方面的说明。”戴洪泽表示,他们称是由于家里祖屋历经数年风吹雨打不能入住,为改善住房条件,其家族8个家庭共同出资在村里分配的宅基地上合建房屋,且建设是符合文风村建设规划的,当时按照农村建房习惯性做法,向村委会提出过申请,家族合建住宅楼符合集约建设,节约了土地。

  戴洪泽还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此楼确实属于未经行政许可的违法建筑。但从实际上来看,此栋农村住宅居住了几十口人,是否应该拆除,他们区城管局暂不能做出决定,需要上报到秀英区政府会议进行研究。

  “为啥周边这么多房子被拆,他家的就不用拆,不就是有实力嘛。”对此,文风村一些村民表示,这家建房业主的活动能力强。

  当地村民反映,房东家族姓陈,在近些年成为了当地最有影响力的家族,其原因有两点:第一点是家族中大哥是国家公务人员,第二点就是家族开采石场暴富。

  据了解,根据《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直接实施或参与违法建筑的;不按规定主动拆除本单位或个人违法建筑的;纵容、庇护亲友及他人进行违法建设的;为亲友及他人说情打招呼的,应当追究责任。

  同时,方案要求,建立整治工作进度报送制度,健全违法建筑巡查发现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影响城乡规划、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挂牌督办,并将挂牌督办项目整治情况作为各村镇、各部门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完善联合执法体系、建立约谈制度,各市县要出台联合执法工作办法,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协作配合,实现控违全覆盖;要注重违法建筑源头治理,打防结合,完善“职能部门+属地乡镇+基层组织”网格化管理,建立整治违法建筑包干责任制、村镇建设报建奖励制度、违建举报奖励制度,以及政府强拆费用追偿机制。

  截至8月31日记者发稿时,戴洪泽给《法制日报》记者的最新反馈结果是:经过再次到这栋违建实地勘察和局务会研究,根据查证的违法事实,按照海口市处理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暂行办法,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对8户人家的户均175平方米宅基地之外的占用土地面积坚决予以清退;占用规划道路的围墙和建筑物一律予以拆除;按照分类处置的必备条件,四层楼以上的建筑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记者 邢东伟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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