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开展为期3年的水污染专项治理行动

2015年09月15日 22: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琼芬

  中新网海口9月15日电 (琼芬)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刘赐贵15日主持召开六届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全省项目投资与民生工作专项督查总体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等4个重要文件,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水污染专项治理行动。

  8月25—31日,海南省政府派出10个督查组,对全省项目投资与民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会议听取了督查情况汇报,会议强调指出,海南省中央投资项目、重点项目建设、闲置土地处置、民生实事事项落实、城乡居民增收、“菜篮子”建设、安全生产、问题整改、稳增长财政政策落实等9个方面重点工作总体推进积极有序。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督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对照跟踪,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并认真解决。

  会议研究了《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决定以城镇内河(湖)为重点,对全省水体污染进行为期3年的专项治理,以实现消除黑臭水体,全省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的目标,并明确了全面排查污染源、集中开展打击水环境违法专项行动和实施综合治理三大任务。

  会议指出,海南生态总体质量全国一流,但也要正视局部存在的问题,在今年以来开展的打击违法建筑、治理脏乱差、海岸带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抓好水污染整治,确保海南处处水清天蓝。各有关部门要明确阶段目标,细化行动方案,定期总结评比,把治理抓实抓好;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坚决打掉污染源头,对不达标的限期治理或转产转移;要落实联合执法机制,集中资金奖励补贴先进;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为满足棚改居民多样化安置需求,会议研究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让利于民、因地制宜的原则,鼓励在棚户区改造中探索多种形式的货币化安置方法,并提出了税费减免、推行货币化安置激励政策、积极探索共有产权方式、公积金贷款等支持政策。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百个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明确主导产业、坚持产城融合、落实项目、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了全省首批100个特色产业小镇。通过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形成一批带动力强、能助农增收的产业支撑,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就地城镇化,走出有海南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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