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民政局对外发布本市2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在京老人可享受的优待政策从此前的9项增至6大类44项。三个月内,各部门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本市60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和常住外埠老年人,持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可享受44项具体优待政策。包括:优先进行危房改造、家庭无障碍改造,优先缴纳水电燃气费等;同时,本市将逐步为失智老年人配备防走失手环,为失独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情绪辅导、定期寻访等精神关怀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中除了提高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优先分配保障房、丧葬补贴等政务服务优待只针对北京市户籍老人外,其余的36项在京外埠老人基本可以享受。
根据现行政策,在北京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外埠老人,可凭相关材料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证)。未发放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前,可持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或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享受相关优待。
政务服务 特殊困难老人 可获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政务服务优待方面,《意见》强调从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政策角度为老年人提供优待,重点照顾贫困、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
《意见》规定,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并根据需要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配备老年人出行及生活辅助器具等。
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农村“五保”老年人应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其救助报销比例和额度;未纳入相关医疗保障范围的,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在实施住房保障制度时,在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符合适老性标准的住房,并对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提高租金补贴标准。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享受我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老年人去世后,享受丧葬补贴,标准为5000元。对去世老年人选择骨灰撒海的家庭实行免费,选择长青园骨灰林立体安葬方式的,给予相应补贴。
卫生保健 养老机构看病 有望医保报销
卫生保健优待方面,《意见》侧重老年人的健康指导与疾病预防,关注老年人精神健康,注重“医养结合”,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为老年人服务。
《意见》提出,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优先为辖区老年人开展签约式健康管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指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医保定点资质;建立健全空巢老年人的安全预警服务系统;逐步为失智老年人配备防走失手环;为失独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等精神关怀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先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大、中型医疗机构通过完善挂号、诊疗系统管理,开设专用窗口或快速通道、提供导医服务等方式,对重病、失能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服务;加快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模式。
为本市户籍有需求的空巢老年人家庭免费安装紧急医疗救援呼叫器(一按灵)和烟感报警器(或液化气报警器、一氧化碳报警器),建立健全空巢老年人的安全预警服务系统。
商业服务 行动不便老人 不出户可缴费
商业服务优待方面,《意见》主要对老年人日常消费所涉及的服务行业提出了更细致的优待要求。
如提出商业饮食服务网点、日常生活用品经销单位,以及水、电、暖气、燃气、通讯、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和网点,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引导和优惠服务,增加社区、养老机构缴费网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优待标识。对行动不便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应提供电话预约、免费上门等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等。
此外《意见》还规定,对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或购买金融产品的老年人,金融机构应严格按流程办理业务,对存在风险的问题做出详细说明,尽量了解老年人交易的真实目的,进行善意提醒。在各网点ATM机、储蓄柜台等醒目位置张贴相关风险提示,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防诈骗宣传,尽到风险提示义务。
交通出行 公交车首末站 设老年人优先专区
交通出行优待方面,《意见》强调从无障碍环境建设、老年人出行保障等角度为老年人出行、活动创造更为安心、便捷的社会环境。
《意见》提出,65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和常住外埠老年人持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可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市域内有条件公交车站的首末站,应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及无障碍等候专区。
依托96106出租汽车召车热线,优先安排老年人叫车需求,加快推动无障碍出租汽车发展,为老年人和行动障碍人士提供个性化出行服务。
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健全推广北京市为老服务单位综合责任保险制度。
铁路部门应为列车配备无障碍车厢和座位,对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订票和选座位提供便利服务。
进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时,适当配备楼梯升降装置等辅助设备。新建或改造居住区时,要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人活动场所。
规划过街天桥等交通设施建设时要兼顾适老性原则,为老年人出行创造便利条件。已经建成的公厕,未配备无障碍设施的,有计划地逐步改造实现全覆盖,新建公厕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文体休闲 旅游景区博物馆 提供免费折扣等优惠
文体休闲优待方面,《意见》围绕老年人旅游、锻炼、学习、娱乐等需求布置优待工作,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如提出市、区(县)财政支持的公共图书馆应开设老年读者阅览区域,并为老年人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系统等,以及老花镜、放大镜等方便阅读的物品。
提倡非财政支持的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文体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折扣、专场活动等优惠服务;老年教育资源要对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等。
维权服务 老人权益被侵犯 可优先立案受理
维权服务优待方面,《意见》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重点为高龄、失能、重病、贫困等具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各类司法援助。
如提出各级人民法院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依法优先立案受理、优先审判和执行,重视审理赡养、继承、房产纠纷等各类涉老案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成立老年人维权法庭(或老年人维权合议庭)。
司法机关以开通电话和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等形式,为行动不便的高龄、失能、重病等老年人在报案、诉讼等方面提供便利;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要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程序,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优先指派等。
此外还规定,公证处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遗嘱公证业务,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给予其资金支持。(记者 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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