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家庭暴力婆媳关系等致新疆高离婚率

2015年09月17日 09:31   来源:法制日报   李 翀

  田甜和葛辉,一对自大学就开始恋爱的90后情侣,郎才女貌让周围人羡慕不已。他们今年一毕业就领了结婚证,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小两口彻底闹崩。

  临近婚礼,女方找到律师要求与葛辉离婚,原因是她不喜欢婆婆挑选的窗帘款式和颜色。如此离婚理由让接待他们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和鹭意识到,开展婚姻领域法治宣传迫在眉睫。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维护妇女权益协会座谈会中了解到,根据近两年的调研,因为家庭暴力、财产分割、儿童抚育、婆媳关系等原因,高离婚率在新疆家庭婚姻领域呈现突出特点。如何处理婚姻家庭关系以及保护“问题婚姻”中妇女儿童的权益,值得关注。

  女性提出离婚为“保家”

  在新疆,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不在少数。和鹭说,在其代理的婚姻家庭类型的案件中,20%至30%的离婚案件缘于家庭暴力,剩下的案件多因婆媳关系不和、生活琐事矛盾。在大多数离婚案中,夫妻关系都处于一种可调和的状态,如果事先采取预防措施,应对高离婚率将不是问题。

  “两个月前,一位精神几近崩溃的女性来到我的办公室,还没说话,就开始掉眼泪。仔细一看,这位女性正是我之前接待过的一位想要离婚的当事人路某。”和鹭回忆说。

  “婆婆看不惯我带孩子、做家务,我和同事聚会,她也疑神疑鬼……”与第一次一样,路某提出离婚的缘由并不是感情问题,而是婆媳关系。在和鹭的耐心开导下,路某由原来的抱怨变成回忆婚姻生活中的美好,临近开庭前三天,夫妻一同提出撤诉。

  2015年全国“两会”律师委员、新疆律师潘晓燕提出,妇联作为妇女、儿童两类人群的最大群团组织,应对高离婚率必须从源头抓起。要设立妇女权益的专业保护研究机构和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

  为给妇女提供相应政策及法律服务,2007年,新疆各地州(市)妇联在自治区妇联的统筹下,设立反家暴庇护所,给有这方面需求的妇女提供临时救济场所,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运行至今寻求帮助的妇女不超过10名。“我们设立的初衷是希望能保护妇女权益,保住一个完整的家,而她们认为来到这里只能给家庭带来危害,另一半反而会变本加厉,我们还在寻求更好的解决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主席哈斯也提·艾力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也提到,大多数要求离婚的女性在提出离婚的那一刻,可能都处于情绪较激动状态,她们真正的目的并不是让原本完整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而是为了“保家”,离婚只是不得已的手段。

  为此,新疆已有近30个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免费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婚前教育、情感辅导等服务,目的就是从情感上真切关心婚姻当事人,以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的发生,促进婚姻家庭和谐。

  各方协同提供维权服务

  为提升妇女维权工作的质量,新疆妇联在2007年5月正式成立自治区维护妇女权益协会,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自2013年,维权协会先后与新疆妇联、新疆师范大学联合开展“妇女与法”主题征文活动;而后来自公检法司等各部门协会成员积极参加自治区妇联开展的以“建设法治新疆·巾帼在行动”“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等为主题的巡回宣讲活动,法官、高校法学专家和资深律师等协会会员结合实际案例,以案说法。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杨春提到,法院成立的少年庭其实就是所谓的“家事审判庭”,名为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其实对于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民事赔偿都有涉及。

  在“综合治理婚姻领域违法行为”的专项宣讲活动中,协会成员将“综合治理婚姻领域违法行为”作为法治宣传的主题,2014年在喀什、和田、克州、巴州共举办33场宣讲,切实提高各族妇女干部群众明辨是非、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

  在每年“三八”维权周期间、每周二下午,专家律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信访接待室值班,义务为上访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2013年以来,信访接待室律师值班189人次,接待信访人员360人次。□ 记者  潘从武  □ 通讯员 李 翀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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