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副局长收"红包"被免职 两单位慢作为被通报
记者从江西省纪委获悉,为了治理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日对多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宜春市纪委通报,今年春节期间,丰城市工商局副局长陈春燕、游旺泉、崔剑波、甘小平和纪检组长邹展平及党组成员沈鹏飞分别收受下属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11600元。经研究决定,免去陈春燕、游旺泉、甘小平、崔剑波的市工商局副局长职务;免去邹展平市工商局纪检组长职务。分别给予陈春燕、游旺泉、甘小平、崔剑波、沈鹏飞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邹展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崇义县纪委通报,县人社局2014年下半年以来收到县直单位和乡镇股级干部任免审批申请9批次,未能及时办理,搁置拖延3个月才批复;县财政局在办理财政资金拨付申请过程中,没有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导致部分资金拨付办结不同程度超时。对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的行政慢作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县纪委对两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记者胡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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