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陈文铮 记者 郑振国)余姚人小江做过派出所协警,但辞职不干了。没了工作后,他就一直呆在家里,做起了无业游民。无钱可花,他居然想到了去自己上过班的派出所偷东西。
协警偷民警,地点还在派出所里。常人一想到这个,无疑都会认为这怎么可能。但现实中,确实出现了“灯下黑”。小江先后作案4次,前三次轻松得手,收获颇丰,直到第四次出门时跟民警撞了个满怀,最终被抓。
昨天上午,余姚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小江,今年23岁,曾经在余姚公安局河姆渡派出所担任协警。
今年6月份,小江辞职不干了。由于一直无法找到满意的工作,小江只好待业在家,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
手头紧的小江想起自己以前住在派出所宿舍时,大家都习惯不关宿舍门,而且自己熟门熟路,应该很好得手。几番考虑之后,小江偷偷溜进了派出所的宿舍。
今年7月初,小江假装回宿舍拿自己遗留的物件。由于小江刚刚离职没多久,大家对小江的出现没有多加留意。小江发现一间宿舍的房门没有关,就推门走了进去。
他看到宿舍的床上放着一个黑色拎包。于是,小江就拿起拎包翻找,从拎包的皮夹内找到了1000元现金。
如此轻松就得手了,这让小江有点喜出望外。从此,他便一发不可收拾,又分别于7月15日、7月20日和7月31日进入寝室进行盗窃,共窃得人民币4100元。
可就是7月31日,小江“栽”了。当天,他从宿舍内偷到了1000元现金。不巧的是,出门迎面撞上了居住在此的民警杜某。
杜某看到小江鬼鬼祟祟地从自己的宿舍内出来,联想起7月份以来自己的财物多次被盗。于是,他就问小江是否有拿自己的钱。见状,小江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杜某立刻知道小偷就是小江。一看被识破,小江将还未焐热的1000元现金还给了杜某,还承认自己之前的盗窃行为。随后,杜某将小江移交给公安其他民警。
案发后,小江及其家属将全部赃款退还给受害人。
昨天上午,余姚法院对小江的案件进行了审理。余姚法院认为,小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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