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咸阳9月24日消息(记者杨博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陕西咸阳的彭先生向媒体反映,他和其他四十多名游客一同参加了当地一汽贸公司组织的免费港澳游,不用花钱就出去散散心本来是好事,哪知在香港遭遇了强制消费,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甚至有游客反映,因为导游强制要求购物,团队在珠宝店被滞留三个小时之久,最后不得已,大家购买了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的珠宝首饰后,才得以脱身。这究竟是一次什么样的旅行?免费港澳游为何变成了强制购物游?
咸阳的彭先生作为这家汽贸公司的会员参加了这次免费港澳游。
彭先生:我们有个汽贸公司,我们都是会员,然后他们回馈客户做的这个活动,说是零团费,不强制购物,我们就去了。
彭先生说,他们四十多人9月17日从咸阳出发,由咸阳国际旅行社七厂十字营业部的导游带团前往香港,开始了为期6天的旅行。抵达香港后,咸阳的导游联系了当地的导游进行对接,之后他们和其他游客被重新分团安排到一起。
而令彭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这次旅行却并不愉快。到达香港后,19日游客们被导游带去了一家珠宝店,强制要求游客购买珠宝首饰。
彭先生:他说你必须买够了之后才能上车,到车里等,咸阳这边的领队手里有个名单,每个人后边都登记花了多少钱,登记了之后然后上车。
彭先生说,当时和几个朋友由于并不想购买,换来的却是导游的恶语相向。
彭先生:当时我们汽贸公司一块去的有几个人,一直没买,导游就跟着我们转,最后就剩我们7个人了,导游就跟着我们屁股后边转,说什么白吃白喝呀之类的话。
最后,彭先生和朋友几个人购买了一万多元的珠宝后才得以离开。
彭先生:买了两千二百块港币,我们七个人总消费了有一万两千多块钱。
而旅游团里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不少人。
游客1:强制的。全都消费了,就是多少的事。
游客2:香港的(购物点)比如里面卖金银首饰的,你不买,里边的导游还有工作人员跟前跟后,到时候还不让你出去,你想一个人出去,不行。
多位游客表示,基本上每个人都被导游要求“强制消费”购买珠宝,有的花费几千元,有的甚至花费了上万元,而当时被强制消费的有咸阳国际旅行社组织的两个旅游团,除了汽贸公司组织的会员外,还包括来自西安和甘肃等地的散客,共计七十多人。西安的买女士通过朋友报名参加这个旅游团,同样在珠宝店被强制购买了几千元的珠宝首饰。
买女士:买了东西才能出去,没有买就出不去。还有一个,虽然都买了,但团里有一波人没有买,大家都出不了门,锁到里面锁了那么长时间,大概有两个多小时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那么组织这次的港澳游的汽贸公司当初跟旅行社是如何约定的?强制消费给游客带来的损失又该谁来承担?
组织此次会员港澳游的汽贸公司的负责人表景劲峰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了答谢和回馈会员,他们委托咸阳国际旅行社七厂十字营业部组织了这次旅游,对于强行消费的事,他们之前并不知情,旅行社方面也没有提前告知。当初跟旅行社只是达成了口头协议,原本打算随后签订书面合同,因为期间发生了不愉快,合同一直没有签。但最初做出过要求,绝不能出现强制消费。
景劲峰:当时组织的时候,是不允许有任何强制消费的。旅行社没有跟我们说有强制消费的项目,说不会有任何强制消费,客户一到香港电话打过来说把门一锁,强制购物。
对于为何没有和旅行社签订合同等细节问题?记者昨天多方联系景劲峰,但是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面对游客和委托方的质疑,承接此次港澳游的咸阳国际旅行社七厂十字营业部工作人员称,此次强制消费事件旅行社没有做过类似安排,强制消费系当地导游所为。
工作人员:如果游客消费够了,我们绝对是不强制的,如果消费不够,那可能。因为啥,我们也管不住香港那边的导游,那边导游很厉害的。
而对于这次游客被强制消费一事将如何处理?记者也拨打了咸阳国际旅行社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处理办法,更多细节不便透露。
国旅:我们领导正在开会,正在积极解决这件事情,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
据了解,目前,旅行社和汽贸公司正在就这批游客的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咸阳市文物旅游局稽查支队22日也接到了这家汽贸公司的投诉,已经对此展开调查。
文旅局:现在我们正在调查,投诉已经受理了。
文旅局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要求这家汽贸公司提交材料及证据。
文旅局:第一,提供合同,现在旅游法不是规定旅游要有合同吗。第二,交易以后产生的收据和发票,另外还要提供书面材料,把旅行的前前后后做一个书面说明。他说他没有那个东西,我们今天已经派人去调查这个情况了。
在著名旅游专家、社会学者刘思敏博士看来,即使因为某种原因汽贸公司没有与旅行社签订合同,也不影响认定这种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刘思敏:游客和旅行社没有签订旅游合同,但发生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这么多游客都能成为证人。其实来确定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并不难,通用的一般性的旅游合同样本涉及内容已经很全面了。
而对于咸阳国际旅行社七厂十字营业部工作人员所说的强制消费是当地导游的行为,刘思敏表示,这并不能成为组团社推脱责任的理由。
刘思敏:按照旅游法和合同法,地接旅行社和导游的行为当然和组团社密切相关。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给游客造成损失,组团社就是咸阳这家旅行社必然要承担先行赔付的义务,至于说他和地接社之间是怎么约定的,是可以再向地接旅行社或导游去追偿的。
同时刘思敏强调,强制游客购物明显是一种违反《旅游法》的行为。
刘思敏:特别是旅游法禁止零负团费的操作模式。像这种强制游客购物的行为,直接就违反了旅游法,是一种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