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重庆将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机动车尾气检测纳入规范

2015年09月26日 14: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26日,《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

  “重庆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日益增大,现行地方性法规已经难以适应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新要求和市民对空气质量的期待。”重庆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张远林说。

  张远林称,当下市民十分关注城市空气质量。草案中并未提及机动车限购问题,但对机动车尾气检测问题做出了相应规定。

  具体来看,草案对排气净化装置正常使用、维修、更换作出原则性规定,明确了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放维修达标责任。对检测不合格的新生产机动车,在国家规定年限或者使用里程内的,由生产企业召回维修,销售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对于在用机动车,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除了机动车,草案还涉及到餐饮油烟治理问题。张远林表示,餐饮油烟既是空气中PM2.5、臭氧污染的重要来源,也是市民投诉的热点。将借鉴北京、上海的做法,规定城市建成区现有的饮食服务单位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保持正常使用和达标排放。

(责任编辑:庄彧)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