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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9日,我国的第一家自贸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建立。
自建立伊始,中央和公众就对于作为我国经济转型期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上海自贸区寄予了厚望。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每年的两会都反复重申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希望上海自贸区能迅速摸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2014年12月26日,国务院宣布上海自贸区扩围,在第一期外高桥、浦东机场和洋山港的基础上,又加入了陆家嘴/世博园、金桥和张江三个新的板块,面积由28.78平方公里扩张到了120.72平方公里。
至此,上海自贸区形成了一个贸易、航运、制造、服务、金融、科技创新高度集聚的经济特殊监管区域,自贸区改革渴望在一个更加综合的层面上加速展开。
在第一年的基础上,上海自贸区的改革继续沿着“适应、突破、创新、推广”的主线,努力推进。也就是说,这一年以来的改革无不体现出适应国际高水平经贸合作的要求,突破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合理条框约束,创新符合我国国情的新经济政策法规,并努力将已成熟改革成果推广至其他自贸区乃至全国。
具体而言,上海自贸区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大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贸易便利化与贸易模式创新、金融开放和法制规范化。
首先在政府职能转变上,自贸区积极实施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其监管模式也继续从事前监管的审批制向事中、事后监管的报备制做积极的转变。政府部门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出台规范了政府行为,减少对市场的过分干预与权力寻租的可能。此外,上海自贸区的新老板块全部都在浦东新区的行政范围内,自贸区的经济总量占了浦东新区的70%以上。因此,自贸区管委会与浦东新区政府联署办公,这也开创了全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先河,有效避免了机构重复设置所带来的低效和相互扯皮现象。联署办公之后的政府已打算使所辖的17各职能部门实现“一站式”联合办公,积极探索简政放权的改革措施,为自贸区的健康发展提供充分高效的政府服务。
在货物贸易方面海关对于传统的货物贸易先后出台了数十条便利化措施,实现了海关、安检、商检等17个部门的“单一窗口“联合办公,有效缩短了商品进出口的通关时间,降低了进出口商的通关成本。例如新近出台的新鲜水果快速通关的规则创新使得时鲜水果只需6小时就能完成所有通关手续,进入国内市场。
当今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迅速增长,而我国在此方面的开放相对落后,因此服贸的开放试点是我国此次自贸区改革的重点之一。2014年9月全球电商的巨无霸亚马逊进驻自贸区,全面展开在华电商业务。进驻不久就掀起了诸如“黑色星期五”、“双十二”等电商大战。今年1月自贸区又宣布外国电商可以循亚马逊模式进驻自贸区。它们通过自贸区展开在我国的业务,对我国相关企业带来激烈竞争的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学习、提高和赶超的机会,为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中从学习适应到壮大竞争创造了宝贵的条件。
与此同时,自贸区也在学习新加坡等先进开放经济体的做法,充分利用所贸易带来的潜在附加值,在稳定传统的在岸贸易、转口贸易的基础上拓展离岸贸易以及规划期货贸易。当然发展这些新型的贸易形态不但需要海关在监管技术和制度上的突破,还需要金融开放的配合。
金融改革是本次自贸区改革的重中之重。中国人民银行在2013年12月2日公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简称金融30条)。金融30条在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四个方面在自贸区内先行先试。
目前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在跨境电商人民币支付、人民币/外币双向资金池管理、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小额外币/大额人民币存单存款利率市场化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改革举措。像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措施平稳推广到全上海市已逾一年,今年5月起大额人民币可转让存单的全国推广更是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而在这些金改措施中最受市场关注的就是自贸区账户(FTU)。从2014年5月22日开始试运行算起,至今年一月底,自贸区企业已开设FTU账户的企业接近1万家,协议使用离岸人民币197亿元,而平均融资利率只有4.2%,远远低于国内金融市场的融资成本,极大放松了企业所面临的金融约束。
2015年2月12日又公布了关于FTU账户进一步开放的细则。合格的自贸区企业(新老板块皆可)可以通过该账户向直接海外投资或借贷,本外币皆可,而且借贷的杠杆率大大提升,从而有效提高了了企业的资本使用效率。无论是对于过剩资本走出国门、转移产能还是引入相对廉价资本支持生产,对企业而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数据显示,至今年上半年,开设FTU特殊账户的的金融机构共有30家,有近2万家企业开立了自由贸易账户,70家企业获准开展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的集中运行管理。截止至8月14日,上海自贸区通过自由贸易(FT)账户跨境本外币结算总额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
此外,上海自贸区结合我国的国际贸易和需求的优势,打造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国际贵金属、大宗商品和能源交易平台。从2014年9月18日正式运营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到刚刚批准的原油交易所,上海自贸区的这一些列举措渴望有效的提升人民币的国际使用规模,同时加强我国在这些重要商品上的定价权。
法律建设是自贸区开放型市场经济改革制度化、长期化的根本保证。当前国际高水平经贸协定中所要求的负面清单已在上海自贸区内修改了3个版本,每一个新版本都在原有版本的基础上变得更加简洁、明确、规范,体现出了负面清单对外资管理的便利化和透明化,收到了外国投资者的积极响应。2015年前五个月,上海自贸区内新增外资项目1262个,合同外资235亿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49%和500%。在4月中旬试行2015版负面清单以后的2个月间,就吸引外资项目526个,注册资本106.51亿美元。与此形成对比的是2013年9月底试行2013版负面清单时,2月内新增外资项目只有39项。
此外,从2014年1月7日国务院调整上海自贸区的32项法规,到当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自贸区条例》(被认为是自贸区的“基本法”),以及全国首家专业知识产权仲裁庭、专业反垄断庭等的建立,无疑是探索实行开放型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的一系列重要举措。
在上海自贸区扩围的同时,2015年4月国务院也在广东、福建和天津正式建立3家新的自贸区。至此我国的自贸区改革有上海自贸区“一枝独秀”的1.0版升级到了沪、粤、闽、津“四朵金花”竟艳的2.0版。相比新的三家自贸区,作为老大哥的上海自贸区拥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因此诸多政府职能转变、贸易便利化、乃至金融开放的相关措施已被复制到了新的自贸区内,有力地加速了新自贸区的建设进程。
总体来说,上海自贸区已经适应了自己深水区改革“排头兵”的角色,也在适应国际高水平经贸合作要求的背景下在经济管理制度的突破和创新上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为又为新的三家自贸区以及全国提供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自贸区内外存在着明显的改革温差,区外对于自贸区改革不甚了了。究其原因,主要还在于以下三各方面:
一是自贸区是我国深水区综合改革的试验田,重在制度的创新和优质营商环境的建立,“内功”的修炼自然无法在短期内迅速见效。
二是自贸区改革在成果认定、复制推广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说不少领导干部不理解改革的目的是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对自身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地方不甚了了,使得自贸区的制度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进程大打折扣.
三是由于传统利益和思维惯性等原因,各部门在复制推广中不愿积极作为,不愿打破条块分割实现跨部门合作优化。
李克强总理在上任伊始就明确提出,我国经济要保持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尽快做到“去杠杆、去刺激”,通过完善的市场机制调配资源,从而达到“经济转型升级”的最终目的。上海自贸区就是我国建立现代开放型市场经济体系的探索者,其任务既重大又艰巨。因此上海自贸区的改革影响绝不只是局限在120平方公里内的“茶壶里的风暴”,它的成功与否决定了我国本轮深水区改革的成败,所以上海自贸区的改革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关心和支持。
(陈波,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秘书长)来源: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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