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下月施行公积金黑名单制 三种行为将入"黑榜"

2015年10月04日 14:12   来源:荆楚网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昨从武汉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武汉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凡贷后无故停缴,且拒不足缴和补缴的,贷款利率上浮至商贷基准利率。一旦列入黑名单,5年内将被禁止使用公积金提取或申请贷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职工会被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后,又将会带来怎样的连锁反应?

  界定:

  三种行为将入“黑名单”

  公积金诚信黑名单,是指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确认的,违法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单位、合作单位和职工个人名单。

  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提供虚假个人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信用报告、二手房买卖协议、发票、房屋“两证”、工资流水等资料以骗提住房公积金或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无故停缴,经督办仍拒不整改;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这三种行为,将被纳入公积金“黑名单”。

  与此同时,针对缴存单位和其他中介机构,也有一些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比如,出具虚假材料,协助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或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贷款职工调高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以获取高额贷款,且贷后调低缴交基数;仅为本单位有贷款需求的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贷后无故停缴的单位。

  影响:

  冻结账户直至追究刑责

  记者了解,在提取或贷款审核工作中,如果发现有疑似违法违规情形,公积金中心将暂时冻结职工公积金账户。

  如果经过严谨的调查,职工被正式列入公积金诚信黑名单,取消其五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消费类提取和贷款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有部分职工跟所在单位串通,有公积金贷款需求才缴纳公积金,一旦公积金贷款发放,立即就停止缴存。针对这种贷后无故停缴的行为,公积金中心,将责令按月足额缴交并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对拒不执行的,则其贷款利率上浮至商贷基准利率。

  而对于骗提住房公积金或者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将责令限期退回提取资金,或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并解除委托贷款合同,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链接:

  单身证明改声明

  因武汉民政部门不再出具职工单身证明,因此未来申请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将不再要求职工提供单身证明,改为单身声明。即申请办理业务时,单身职工应填写未婚声明,以对个人婚姻状况负责,并授权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查验。

  如发现出具虚假婚姻证明,将拒绝其公积金贷款申请或追回所提取资金,并列入“黑名单”。

  拖欠最长近六年

  目前,武汉公积金中心已经公布了一批长期拖欠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名单,记者查询发现,其中逾期还款时间最长的高达70个月,接近6年时间,而从金额上看,有的职工拖欠接近4万元。

  武汉公积金中心人士表示,黑名单制度是针对部分不诚信的行为,是为避免这些行为损害其他正常缴纳公积金职工的利益。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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