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居民医保费不再强制补缴 可从参保年度起缴费

2015年10月09日 17:04   来源:大江网   章娜

  10月1日至12月30日,是南昌市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日子,今年的参保政策有所变化:2016年度新参保者不再强制从2010年起补缴,可从当年度进行缴费。此前,不少参保居民想从参保年度进行缴费,但人社部门规定要从2010年度开始补缴,补缴部分还要承担财政补贴部分的金额。

  变化

  新参保者不再强制补缴医保费

  10月8日上午,南昌市民小刘来到南昌市人社局医保办事大厅询问居民医保参保事宜,他告诉记者,今年参加居民医保可以省下一大笔费用。“去年这个时候,我准备缴居民医保费,但社保局规定要从2010年开始补缴,补缴的费用除了个人缴费部分,还有财政补贴部分,算了一下,参保要交2000多元呢。”小刘说,今年他参保只需要缴纳120元,因为取消了之前强制补缴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之前,新参保居民(除新生儿等情况之外)除了需要缴纳参保年份的费用,还需要从2010年起补缴,补缴部分为个人和财政补贴部分,以2014年底缴费的成年人为例,其参保需缴纳的费用为2050元(含2010至2014年个人和财政补贴部分)。

  南昌市人社局医保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表示,从今年开始,不再强制补缴2010年以后的费用,缴纳了2016年的费用,可以从2016年开始参保,但要按相关规定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补缴费用遵循自愿原则。

  提醒

  本月起至年底可缴2016年医保费

  目前,2016年南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正式出炉,2016年的缴费标准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每人每年均为120元。据介绍,这一标准与往年相比有所变化,往年成年人为120元,未成年人为50元。

  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今年10月1日~12月30日。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银行进行缴费。新参保的居民,请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红底或蓝底)免冠彩照,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凭医保个人编号到相关银行缴费。为了能在2015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及避免补缴,请勿错过缴费时间。

  另外,中断缴费参保后续保时,需要补缴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中断续保的时间仍为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缴费中断期间不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补缴费用后,自补缴费用的下一年度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提醒

  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今年10月1日~12月30日。

  新参保的居民,请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红底或蓝底)免冠彩照,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凭医保个人编号到相关银行缴费。

  另外,中断缴费参保后续保时,需要补缴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江南都市报记者章娜)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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