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抛出“重金”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宁创业就业

2015年10月12日 15:28   来源:福建日报   

  对创业资金不足的台湾青年,可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规定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可申请5~30万元的“青创贷”金融产品;确认为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的,落地后可申请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100万元安家补助……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宁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六大扶持措施,抛出“重金”,以吸引台湾青年(18~40周岁)到宁德创业就业。

  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

  给予50万元创业扶持

  根据意见,这六条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多种形式创业就业、争创各具特色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注重创业融资服务、鼓励台湾青年人才创业创新、提供经营场地和住房保障、强化子女就学、社保服务等。

  在创业融资服务上,对创业资金不足的台湾青年,可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提供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经市台办推荐、团市委审核,符合规定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可申请5~30万元的“青创贷”金融产品。

  及时引导孵化成熟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落户当地产业园区或工业园区,享受相应财税政策。经评审对符合一定标准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效益、市场前景等,给予5~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经评审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可申请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创业扶持。

  与此同时,宁德市还鼓励台湾青年人才创业创新,对符合《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为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的,落地后可申请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100万元安家补助。

  领军人才购置自用住房

  可获30万元购房补贴

  台湾青年到宁创业,在经营场地和住房问题上,也有相应保障。宁德市将通过评估根据不同业态、投资规模、企业经营情况,向台湾青年提供免费办公经营场地或租金补贴,并可根据不同条件对入驻基地的台湾青年提供每月500~2000元不等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住房保障方面,允许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具有博士学位的,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且按居住证在创业就业所在地区累计居住期限超过1年的,可按照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当地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

  被当地认定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购置自用住房,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可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和30万元/户的安家补贴;被认定为当地创新创业团队的,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可给予团队中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每个团队支持人数不超过5人、累计年限不超过3年。

  另外,对来宁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其子女接受高中阶段(含)以下教育的,可享受居住地或工作地居民同等待遇,由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在宁创业并聘用台湾青年的,本人及所聘用的台湾青年可同等享受小微企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记者 吴宁宁)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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