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驾驶者为寮步公安分局某科室主任 摩托车驾驶者身亡
9月22日子夜时分丈夫孙学清发生交通事故,10月3日抢救无效死亡,直至昨天,事故的责任认定还没出来,这让陈丽英很着急——事发时,孙学清下班后骑摩托车回家,在一小区门口辅道逆行时,与一辆黑色小轿车发生碰撞。
陈丽英说,她事后了解到,开小轿车的是寮步公安分局的民警刘某华。前天上午,寮步公安分局负责人证实,刘某华确在该分局工作,是某科室主任,“目前正常上班”。该负责人还证实,事发时刘某华所开的是单位的公车,但说他是“喝了酒打完牌出来”则不是事实。
随后,市公安局一负责人也向记者强调:“这个事故其实跟他(刘某华)的警察身份没有任何关系。”据了解,相关赔偿事宜要等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再由双方协商而定。
死者家属敏感于血液送检时间
前天上午,记者在寮步医院见到陈丽英,她和丈夫孙学清都是江西人,已在寮步打工多年。
陈丽英告诉记者,出事前孙学清在石埗村一家小酒店做前台收银员。9月22日下午4时许,陈丽英接到了丈夫同事打来的电话,说孙学清没去上班。陈丽英赶紧拨打丈夫的手机,电话不通。她于是报警,后得知丈夫因交通事故被送到寮步医院,当时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交警告诉她,9月22日零时40分,孙学清驾驶的摩托车与车牌号为“粤SG9789”的黑色轿车发生碰撞。“交警给我看监控视频,当时摩托车是逆行。”陈丽英说。交警当时拍下的照片显示,小轿车的前挡风玻璃碎裂,摩托车则被撞得转了向。
“我问开轿车的是谁,是干什么的,交警说对方要求保密。”陈丽英说。9月23日,寮步交警大队提供给她的“血中乙醇含量检验报告书”中写着被鉴定人的名字是“刘某华”。“我才知道那人是谁。”陈丽英说。
这份检验报告书的结果是“送检的刘某华的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送检时间为9月22日15时。“送检时间是在事故发生后的14个小时。”陈丽英说,她后来还知道了刘某华是寮步公安分局的民警。
陈丽英说她跟刘某华见了两次面,但一直没有谈成赔偿的事。“他垫付了5000元生活费,医药费医院催了好几次,后来他和医院打了招呼。”陈丽英告诉记者。
10月3日,孙学清抢救无效死亡。
下周或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孙学清死后,陈丽英去找交警大队,但事故责任认定始终没有出来。
之前交警曾口头告诉过她:孙学清无证驾驶摩托车,没戴头盔,还逆行,事故责任全在他。
10月13日,陈丽英从寮步交警大队拿到“车速鉴定意见书”:摩托车事发时行驶速度为39km/h,轿车事发时行驶速度为9km/h。陈丽英说:“这就等于当时轿车几乎没动,是摩托车自己撞上去的。”
陈丽英说,有人告诉他,刘某华当时是喝了酒在朋友家打完牌出来的。不过她并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
按照相关法规,交警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过直到昨天,这个认定书还没有出来。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寮步交警大队朱队长,他表示,原因已经跟死者家属解释过了,记者不是家属,所以不便跟记者透露。
陈丽英告诉记者,交警昨天告诉她,事故责任认定要20个工作日才出,其间国庆节放假的这几天是不算的,“下周应该能出认定书了”。
■说法
当事民警:我绝对没有喝酒 也没干涉交警办案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刘某华本人。他说,事发当晚他值班,工作时从悦来花园酒店对面小区开车出来,缓慢行驶在辅道上,准备右拐时,摩托车突然迎面撞了上来。
“我马上停下来,叫救护车、报警,又叫保险公司,然后跟交警一起把伤者送到医院,还在医院签字给伤者进行手术。这一系列事情做完之后,我跟着到了交警大队进行酒精检测,当时显示是零。为了避免家属有异议,交警又马上让我重回医院,抽了两管血,做血液检测。”刘某华说。
“事故发生前我绝对没有喝酒。”刘某华说,事故发生后,他也没有利用自己的身份去干涉交警处理此案。对于事故认定迟迟未出,他说:“应该很快就能出来了。”
警方:“喝了酒打完牌出来”不是事实
前天中午,寮步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负责人表示,刘某华确实发生了交通事故,但“除去他的警察身份,这就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该负责人证实,刘某华现任寮步公安分局某科室主任,事故发生后他一直在正常上班。事发时,刘某华在值班,所以开的是单位的公车。至于他当时“喝了酒去朋友家打完牌出来”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不是事实”。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个事故其实跟他(刘某华)的警察身份没有任何关系,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交通事故。”至于双方的赔偿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等事故责任认定之后由双方自行协商,赔多赔少,都由他们自己商定。(记者汪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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