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实施

2015年10月20日 10:34   来源:东南商报   

  自2015年10月16日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宁波、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的12个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局正式启动进口通关一体化模式,标志着以“通报、通检、通放”为基础、以“出口直放、进口直通”为主要内容的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新模式全面实施。

  长江经济带区域全面推广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区域内企业均可根据自身需求或物流情况定制个性化的通关流程,自主选择在货物入境口岸或目的地申请报检,并且能在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外贸企业在通关放行过程中,既能省时、省力还能节约大量企业成本,享受“进口直通”的成果。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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