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11部门联合发文 向"奇葩证明"说"不"

2015年10月21日 14: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陈博宜 金乔

    吉林省警方21日介绍,吉林省11个省直部门联合出台新规,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明确应当由派出所出具的9种证明的同时,还联合向各类“奇葩证明”说“不”。

  近年来,在中国各地涉及公民权益事宜的证明逐渐增多,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我是我”等各类“奇葩证明”也屡见不鲜,并引发社会热议。

  “国家层面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改进出具证明工作,吉林省只是先行探索、先行一步。”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孙正说,吉林省公安厅同省内其他10个省级部门沟通协商,最终制定了《关于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这份新规,今后吉林省公安派出所将不再对公民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健在、同一人身份认定等情况进行证明。此外,对于户籍信息、无违法犯罪记录等12种部门间可以通过交换共享信息解决的,也不再需要群众出具证明。

  “这是深化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孙正认为,该项举措将方便群众办事,也能解决派出所“出具证明不符合规定,不出具群众又办不成事”的尴尬情况。

  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4年,吉林省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数量在以每年增加1万份的趋势增长,而今年以来,吉林省公安派出所为公民开具各类证明数量就已达19.3万份。

  孙正表示,该项举措实施后,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将由51种减少到9种,初步测算,每年需要为公民办理的证明数量将由20余万份,下降到3万份。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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