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再推53条制度创新举措

2015年10月22日 11:27   来源:滨海时报   

  涉及政府服务和监管创新方面14条,包括推行企业名称自主选择制度等;促进投资便利化方面6条,包括探索开展外商投资典当行试点等;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25条,包括创新租赁飞机联动监管机制等;推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8条,包括探索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等

  时报讯(记者 赵贤钰)昨日记者从中国(天津)自贸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推进第一批122项制度创新举措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经过梳理汇总,制定了第二批制度创新清单,包括四个方面53条,将持续推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

  据了解,在第二批制度创新中,涉及政府服务和监管创新方面14条,主要包括推行企业名称自主选择制度、建立跨部门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等;促进投资便利化方面6条,主要包括探索开展外商投资典当行试点、放宽旅行社出境游资质限制等;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25条,主要包括创新租赁飞机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国际航行船舶无疫通行制度、创新海空联运发展机制等;推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8条,主要包括探索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跨国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目前这些措施已开始推动实施,预计年内将力促绝大多数措施落地实施,到明年天津自贸区设立一周年时,将全部完成。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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