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试点采取“招生即招工”或“招工即招生”方式,探索开展“招生即招工全日制班”或“招工即招生在职双制班”等形式,工学交替贯穿于在校与在企教学实训全过程。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提出要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深化技工教育改革。
《措施》提出推进技工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密切校企合作,技工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在企业设立定点实习基地,省级以上重点技工院校要在3家以上企业设立定点实习基地。支持创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产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技工教育,组织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试点单位采取“招生即招工”或“招工即招生”方式,由企业、学校和学生三方签订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探索开展“招生即招工全日制班”或“招工即招生在职双制班”等形式,工学交替贯穿于在校与在企教学实训全过程。
此外,企业未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不得享受政府推进企业职工培训的各项政策资金补助。企业用于一线职工培训资金超过职工工资总额2.5%的,超出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作为职工培训的补贴。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