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专车闯禁行路乘客"被"分摊罚款 应由车主承担

2015年10月23日 16:35   来源:天津日报   

  日前,本网接到市民投诉,称自己乘坐专车误入禁行路,司机因为担心摄录罚款,向乘客索要100元,相当于罚金的一半。交管部门提醒:如遇相似问题,乘客应报警处理。

  市民靳先生反映,称10月13日凌晨一点半左右他去医院探望病人,使用优步(Uber)打车软件叫了一辆专车。“我从华龙道去南门外大街,因为晚上不好打车就叫了辆专车,没想到却碰上了堵心事儿。”靳先生说,司机在途经河北路时,由于不熟悉道路误入禁行路,因担心摄录会有200元以及驾驶证被扣三分的处罚,司机就跟他商量罚款一人一半。“我当时着急看病人,司机又不让我走,就给了他100元,可事后越想越别扭。本来9元的打车费变成了109元。”靳先生说,“我事后又联系司机,他说是我要他走禁行路的,罚款就应该由我来出。”记者按照靳先生给的打车记录联系了专车司机,这位司机却说从没有晚上出过门。

  随后,记者以邮件方式联系了优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优步天津社区经理在邮件中回复说:“作为一款拼车软件,优步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车主与乘客有任何形式的现金交易,车主在行车过程中产生的违章罚款也应由车主个人承担,客服团队会依据乘客投诉对车主进行封号处理,永不合作。针对贵报提到的此次事件,我们已经在10月16日和乘客、车主分别进行了电话沟通。该车主已经在这周面对面沟通后进行了封号处理,我们也为乘客账户中充入了100元乘车额度作为补偿。”

  记者又联系了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称:“乘客与专车司机的纠纷并不属于交管部门负责,但是按照规定,司机应接受处罚而与乘客无关。”同时,交管部门也提醒市民:“如果有其他市民遇到类似问题,应第一时间报警,而不应该直接和司机现金交易,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责任编辑:伊一)

鍒嗕韩鍒帮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