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左家庄北里居民楼爆炸现场,一名女性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资料图) 摄/记者 洪煜
去年8月,左家庄北里某居民楼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原因疑为该居民楼一层某五金店使用氢气等气体作业时不慎爆炸,相关部门随即对整条街道进行修缮整理。在该楼经营蛋糕店的张女士事发后不得不暂缓营业,当她再次来到蛋糕店时,却发现店门被房主王女士加装了防盗门无法进入。
协商不成,张女士将房主王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租金、押金及房屋装修费6.2万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朝阳法院一审认为双方均有过错,判决房主王女士退还部分租金3.19万元。
爆炸事件 经营蛋糕店不到一个月 居民楼爆炸
蛋糕店老板张女士是一名80后,2014年8月初,她租下朝阳区左家庄北里某小区的一间房开起了蛋糕店。房东是51岁的王女士,两人口头约定,租期从2014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2日,张女士经营蛋糕店,月租金70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押金7000元。
可谁也没想到的是,张女士租下房子不到一个月,这栋居民楼竟然爆炸了。
张女士说,8月29日这栋居民楼爆炸了,当时整栋楼像地震一样,地基都在晃,震感非常大,现场除了尘土飞扬,就剩下一地的碎玻璃碴,不停地有人因受伤被抬出来,“我的蛋糕店也没能幸免,受损严重。”
幸运的是,张女士和王女士都躲过了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但因为此后的租房纠纷,两人却对簿公堂。
庭审直击
原告:房主私装防盗门 要求解约退租金
据原告张女士称,爆炸后,她的蛋糕店房屋也严重受损,当时政府对整条街道修缮整理,安装隔离栅栏,因此她迟迟不能回蛋糕店修缮经营。
直到9月中旬,当她返回现场时,发现她与王女士口头约定租下的涉案房屋已被加装了防盗门。
张女士说,她与房主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她与王女士2014年8月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王女士返还剩余租金及押金4.2万元,并赔偿其装修损失2万元。
被告:商户经营违约 责任应当自负
庭审时,王女士承认自己在2014年9月10日至20日间给涉案房屋加装了防盗门。
王女士表示同意解除合同,但她表示,不同意原告张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王女士说,张女士未经允许便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她从事的经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违约。王女士认为,张女士应当责任自负,不应要求她退还租金。
法院判决
双方都有过错 房主退还商户部分租金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与王女士两人自愿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关于解除合同,双方均同意,法院对此不持异议。
在涉案房屋发生爆炸后,被告王女士擅自将涉案房屋安装防盗门,致使原告张女士不能进入,张女士在不能进入涉案房屋后直接表示要求退租,双方的上述行为均有过错。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认为,被告应退回原告房租,留有押金为宜。其中原告使用涉案房屋时间,结合双方陈述,法院酌情定为2014年9月15日。
关于装修损失,合同中并无规定,现原告张女士提交证据证明力不足,也不能说明张女士装修经过被告王女士同意,故法院不再支持张女士该项诉讼请求。
综上,朝阳法院判决解除张女士与王女士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被告王女士退还原告张女士租金3.19万元,驳回张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均为化名)
2014年8月29日晨,朝阳区左家庄北里12号楼发生爆炸,现场居民楼被炸开一个大口,橘色的碎砖瓦、玻璃碴散落一地,周围一片狼藉。该楼南侧、东侧的居民楼有多处玻璃窗被震碎,楼下地面遍布玻璃碎片。爆燃点相邻的左家庄北斜街,有至少十余辆私家车车窗被震碎。
事发后,消防立即调派力量到场处置。相关部门已对楼内受损严重的10余住户进行安置,临时居住在周围宾馆。截至当天下午1点,共有8人受伤、2人死亡,其中1人现场死亡,1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