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大气污染 长沙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概率不大

2015年10月26日 19:46   来源:红网   

  (长沙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达到最高级Ⅰ级响应实行单双号限行,目前概率很小。)

  红网长沙10月2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珍)每年的10月至次年2月,是长沙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为主动应对雾霾天气,25日,长沙发布了《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将进行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出现最高级Ⅰ级响应实行单双号限行。出现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时,将分别停驶20%、40%、60%公务车。

  今年,长沙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了207天,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0天。“目前来看,今年较去年空气质量有所好转。”长沙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陈子珍介绍,从近两年情况来看,长沙还未启动过Ⅲ级预警,达到Ⅱ级预警、Ⅰ级预警,可能性并不大。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是Ⅰ级预警时启动,概率很小。

  预警分级

  《方案》指出,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对空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分为三级,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其中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1、Ⅲ级预警(黄色):连续72小时空气重度污染(200<AQI≤300),预测未来48小时空气将持续重度污染,发布Ⅲ级预警(黄色)。

  2、Ⅱ级预警(橙色):连续48小时空气严重污染(300<AQI<500),预测未来48小时空气将持续严重污染,发布Ⅱ级预警(橙色)。

  3、Ⅰ级预警(红色):连续24小时空气严重污染(AQI≥500),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将持续严重污染,发布Ⅰ级预警(红色)。

  Ⅲ级(黄色)预警信息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信息经市人民政府市长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一经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将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方式向公众发布。

  Ⅲ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

  提醒中小学生、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倡导公共交通出行。倡导司机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停驶20%公务车;二环线内禁行黄标车(特种车辆除外);对二环线内大型货车进行远引分流。按特护期内工业企业限产停产的要求,对重点涉气企业采取限产措施,确保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以上。停止二环线内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二环线内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覆盖,每日增加1次洒水降尘。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道路增加洒水不少于每日2次;其他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增加1次。全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和露天烧烤,严禁焚烧垃圾、沥青、塑料、橡胶、油毡、皮草等。

  Ⅱ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

  提醒中小学生、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倡导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建议减少景观灯光开放时间,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的营业时间。倡导公共交通出行。倡导司机驻车时及时熄火。

  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停驶40%公务车,对三环线内大型货车进行远引分流;三环线内禁行黄标车(特种车辆除外);按特护期内工业企业停产限产的要求,对重点涉气企业分别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停止三环线内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三环线内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覆盖,每日增加2次洒水降尘。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道路增加洒水不少于每日3次。根据气象条件适时启动人工增雨。

  Ⅰ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

  提醒中小学生、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避免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建议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减少景观灯光开放时间,严格控制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的营业时间。倡导公共交通出行。倡导司机驻车时及时熄火。

  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全市停驶60%公务车,对城区内大型货车进行远引分流;城区内禁行黄标车(特种车辆除外);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特种车辆除外);按特护期内工业企业停产限产的要求,对重点涉气企业分别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停止全市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城区道路洒水不少于每日3次。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停课。指导和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受污染天气影响群众的医疗救治与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气象条件实施高炮、火箭等人工增雨作业。

  《方案》全文见长沙市环保局网站(http://hbj.changsha.gov.cn/),广大市民可在2015年10月29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反馈书面意见。传真:0731-88667859,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处;电子邮箱:wfc166@126.com;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收。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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