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满足缴存职工对公积金的使用需求,为职工办理提供最大便利化,决定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提取时间,将原定的10月31日延长至11月30日结束。
为切实满足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的作用,5月下旬,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实施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通知》,提出继2011年后再次对购买住房而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实施阶段性提取政策,自6月1日至10月31日办理。《通知》发布后,颇受广大市民青睐,业务大厅迎来公积金集中提取的热潮,不少市民扎堆提取。一段时间以来,业务办理集中、排号相对紧张。为了使市民尽快拿到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设了业务办理窗口、增加了工作时间、实施大单位集中批量管理等措施。目前截止时间日益临近,但仍有部分市民未能顺利办理提取业务,为最大限度方便大家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延长1个月。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延长的这个月里,周六不加班,请大家安排好时间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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