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今日召开例行政策吹风会,介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相关情况。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透露,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在四大自贸区首先试点,今后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考虑在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等选择试点省份。
10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从今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亦提出,要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有数据显示,目前接受负面清单模式的国家 GDP总量约占全球的60%,对外直接投资占到全球的50%。 金砖国家中的其他四国都已接受了负面清单制度。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