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上海地铁逃票者逐年下降 2578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2015年10月30日 16:42   来源:新民晚报   

    截至昨天,已有2578名地铁逃票者的信息纳入本市个人征信系统。记者从申通集团昨天召开的“地铁逃票稽查专题研讨会”上获悉,上海地铁将继续严查逃票行为,一旦查获,只要身份信息齐全,核实无误,将被纳入黑名单,受到“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配套管理机制约束,失信者或将在升学、就业、信贷、生产经营、个人消费等方面受到制约。

  据申通集团透露,经过多年宣传、教育和稽查,上海地铁逃票现象正在持续减少:从稽查查获的数据来看,2012年查获20多万人次逃票,去年已下降到约3万人次;今年至今,已查获1.6万人次各类逃票人员,补收、加收票款44万元。不过,地铁逃票依然是一个顽症,尤其是“钻、跳闸机”、“紧贴前行者‘蹭’过杆”、冒用老人卡等逃票现象,依然非常普遍。

  从目前来看,地铁逃票主要有三种方式,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对此分别明确了加大惩处办法:乘客无车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轨交企业可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五倍票款;冒用他人证件乘车的,由轨交企业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企业移交公安部门予以处理。同时,作为地方性立法,条例首次明确,各类逃票者的有关信息将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地铁运营方也鼓励其他乘客发现有人逃票,可告知现场工作人员、拨打地铁服务热线64370000或通过微信号“sh_metropolice”举报。

(责任编辑:庄彧)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