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方查获一起因“生活所迫”卖儿糊口违法行为

2015年11月03日 13:48   来源:法制日报   冯忠海

  自称“生活所迫”拿亲骨肉换钱被举报

  兰州民警训诫4名欲卖自家孩子当事人

  记者今天从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获悉,该局铁路东村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的“贩卖儿童案件”线索,将4名涉案当事人抓获。然而,当民警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后得知,当事人是因“生活所迫”,准备将其亲生孩子“卖”给一个能给他们一些生活补偿费的人家。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城关警方对尚不构成犯罪的4名当事人进行了严厉训诫后让其返回家乡。

  10月23日,甘肃省古浪县农民李某与其妻王某怀抱孙子、孙女来到兰州,同行的还有李某的两个儿子,一家人住在城关区和政东街一家旅馆内。

  10月26日,李某一家人遇到在附近打扫卫生的男子马某,并得知马某的一名亲戚有意收养小孩,遂约其见面商议价格。当天下午,因李某索要4万元,马某的亲戚只愿付1.5万元,双方悬殊太大,未能如愿。

  当天21时许,一名不经意间听到双方“买卖”儿童事情的当地群众向城关分局铁路东村派出所举报了此事。警方在获悉被举报人确有“买卖”儿童的嫌疑后,迅速开展侦查。当晚,办案民警一面对上述4人进行详细调查和取证。

  次日上午,民警在和政东街一小道内蹲守两小时后将4名涉案当事人抓获,并截住了仅仅1岁两个月的孩子亮亮(化名)。

  随后,民警对4名当事人进行了询问。

  经询问得知,李某夫妇俩共有两男一女3个孩子,女儿远嫁新疆,大儿子娶了一个古浪县本地的媳妇,生了一个女孩。李某的孙女断奶后,儿媳妇便开始外出打工干活,大儿子则留守家中照看孩子。小儿子几年前在新疆打工时认识了一名汉族姑娘,情投意合之下两人很快就生活在了一起,不久姑娘生下了一个男孩。但由于经济状况不好,姑娘最终撇下他们和孩子远走高飞,小儿子无奈之下带着不满周岁的孩子回到了家乡古浪县。

  由于李某一家所在的古浪农村属于欠发达地区,加之老两口和两个儿子打工挣钱的主观意识又很差,家庭状况捉襟见肘。为了摆脱窘境,李某一家人商量后决定将小儿子的孩子带到省城兰州,找一个能抚养的人家,再要一笔较高的补偿费贴补家用。

  为此,李某及其家人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以此证明他们不是贩卖人口,而是因生活所迫将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只不过要一点抚养、补偿费而已。

  就这样,一家四口带着两个孩子来到兰州,在兰州期间,他们还打电话并于双休日去了一趟儿童福利院了解收养事宜,但最终还是决定将孩子送给别人“收养”,不料被群众发现并向警方报案。

  警方表示,李某一家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但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想借助《法制日报》告诫类似的爷爷、奶奶和年轻父母们,孩子是无辜的,孩子是需要父母或家人养育和陪伴的,如此轻率地将亲生孩子“送”与毫不相识的人,会对孩子的将来产生无法挽回的影响,要面对困难、敢于担当,担负起一个父母和家人应尽的义务及责任。

  (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冯忠海)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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