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 天津市民可申请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本金

2015年11月03日 14:57   来源:每日新报   

    从本月开始,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全市各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要贷款不存在逾期未还的,都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

  越来越多的市民使用公积金与按揭组合贷款,部分市民考虑到按揭贷款利率高的问题,希望能将按揭贷款部分全部转成公积金贷款。记者就此采访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据了解,根据本市政策,如果职工办理了公积金和商业按揭组合贷款,目前是不能将按揭部分转成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如果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的话,可以办理公积金余额冲贷业务,就是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本金。

  办理余额冲贷业务的职工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贷款账号就可以就近选择到任何一家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一个窗口当时办结。同时需要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的,需要配偶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夫妻关系证明同时到场办理。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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