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卖过期化妆品 律师:明示过期也属于违法

2015年11月14日 09:20   来源:北京晨报   张静雅

  价格低廉热销 律师称明示商品过期也违法

  “过期的化妆品在网上标明出售,这样也可以吗?”昨天市民吴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在网上有店家出售过期的化妆品。北京晨报记者搜索发现,不少店家靠低价吸引顾客,销售过期化妆品。有些化妆品过期近一年,仍在销售。律师表示,出售明示产品过期也违法。

  过期商品 15天卖近百

  “我在网上买化妆品,发现店里竟有过期商品出售。”吴女士称,这样的情况很危险,“要是有人买后再二次出售怎么办”?昨天,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多家网点都销售过期的化妆品。店家大多将“已过期”标明,更是根据过期时间的长短来定价。

  记者在一家网店中看到,各种知名品牌的过期化妆品都在一到三折出售。“这个精华乳液刚过保质期两个月,市场价220元,我们打折处理,只卖40元。过期没有多久,快点用应该没事。”卖家告诉记者,他保证短期内使用完全没事儿。“我自己也用,没事。而且你看价格这么便宜。要是买来送朋友也可以,反正包装都是新的。”记者看到虽然店家明确写着产品已经过期,但是仍有不少顾客购买。在店内的一款名牌唇膏,15天的销量已经近百。还有顾客在评论中称“和新的一样”。

  明示过期 也属于违法

  一名曾经购买过期化妆品的顾客张女士称,其实她购买过期化妆品是另作他用。“我把精华素用在脚上,护肤效果不错,而且这样比普通的润肤乳效果好,也不贵。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但对此说法,北京急救中心的杨医生表示,过期化妆品易氧化变质,过期后很可能出现刺激性气味,对人体造成伤害。“过期化妆品应尽量不直接接触皮肤,以免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

  记者就此咨询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的吴立宏律师,他表示,销售过期商品本身就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无论是否明确告知产品已经过期,这样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障法》,销售过期商品,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价格或服务费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消费者可以据此向商家进行索赔。”

  记者 张静雅

  线索:吴女士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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