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因乱倒污水被判刑一年6个月 共罚款5万元

2015年11月17日 17:34   来源:北国网   

  外地来沈的姜某夫妻以收购废机油桶谋生,因将洗桶的污水随意排放未经防渗处理的地面而触犯法律。11月16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污染环境案进行公开宣判,姜某夫妻因犯污染环境罪成为沈阳今年第一例污染环境案的获刑人员。

  倒“埋汰”废水污染环境被判刑

  2010年,姜某和妻子薛某从老家黑龙江来到沈阳打工。偶然间,姜某了解到加工处理废机油桶后贩卖可以赚取高额利润,决定辞掉工作自己单干。

  2012年下半年开始,姜某和妻子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青乡后谟村租了一个厂房,先后购置了粉碎机等设备,9月开始经营废品站。

  “两人每天大概能粉碎20至30袋废机油桶碎片。每吨碎片可以赚取千余元。”姜某表示,从2012年以来,除去房租、设备等费用,两人净赚近两万元。

  2015年3月19日,沈阳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检查发现,姜某夫妻属于擅自收购、粉碎清洗废弃机油桶,他们将清洗废机油桶后产生的污水排向未经防渗处理的地面,严重污染环境。

  当场,执法人员查扣姜某夫妻非法贮存废机油桶1.61吨,非法处置后废机油桶塑料块19.12吨。

  经检验和认定,姜某夫妻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内清洗槽内的废水中石油类及化学需氧量严重超标,属于危险废物。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姜某夫妻犯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分别处罚金3万元、2万元。

  收注射器输液器拆卖触犯刑法

  当日,法院还对胡某污染环境案进行了宣判。

  2014年10月至12月,安徽来沈男子胡某在未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铁西区滑翔街二环桥下,收购使用过的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废物,并存储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翟家街道后谟村其租用的仓库内。

  胡某在未经任何消毒措施的情况下,雇佣工人进行人工拆解、分类、装运。2014年12月12日,胡某在准备将这批医疗废物出售时,被沈阳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查获。经称重,胡某非法处置医疗废物重达6.689吨。

  胡某称,自己当时是按废旧物收购的,准备处理后和其他塑料一同变卖,根本没想到这属于犯罪。经认定,胡某非法处置该医疗废物被列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特性为感染性。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胡某犯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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