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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员挪用公款做生意 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2015年11月20日 10:5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杨诗琪 高明

  北京市延庆县民政局原副处级调研员陈四群挪用公款注册私人公司,将其与民政局直属企业合二为一经营,安插亲信掌控公司,最终蚕食、掏空局属企业,自己走上“致富路”。县纪委调查时,他竟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推开门,数十个装满账簿的纸箱赫然在目,正是我们追查了半个多月的关键证据。”北京市延庆县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徐怀安回想到起获陈四群涉嫌挪用公款证据的那一幕,至今仍有些激动。

  陈四群是延庆县民政局原副处级调研员。2014年底,在北京市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中,有举报称陈四群2001年在担任民政局直属企业利民福利公司经理期间,擅自挪用公司100万元用于自办企业的注册验资。而当调查组打算调取公司账簿核实问题时,意外发生了……

  两次转匿账簿,订立攻守同盟

  为避免打草惊蛇,延庆县民政局按照县纪委要求,向9家下属单位索要账簿,唯独利民福利公司迟迟未交。面对民政局领导的询问,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海波、会计袁俊霞、出纳陈亚丽坚称,公司1998年以前的账簿因搬家弄丢了,之后承包给个人经营就没有建账。

  2015年5月6日,县纪委与检察机关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来到利民公司再次调取财务账簿,未果。但在公司库房,调查人员发现一张账页散落在地面上,日期显示为2013年。

  一定有账!意外的发现坚定了调查人员追查到底的信心。在调查人员多次对会计袁俊霞进行谈话后,最终得到一个位于陈四群老家的地址:延庆县原西二道河乡政府。

  但当调查组赶到时,这个弃用的乡政府院落空空如也,只有地上残留的一张手写账页再次暴露了转移者的匆忙和慌乱。

  调查人员注意到附近一个小卖部的门上装有摄像头。通过反复查看录像发现,5月6日17时左右——距袁俊霞开始接受谈话不过半小时,一辆银灰色农用车进入院内,约半小时后离开时,原本空着的车斗里装上了箱子。

  随后,调查组在公安部门协助下很快查明,车主是陈四群的战友杨某之子,车辆由杨某长期使用。调查组对杨某就5月6日当天车辆的运行情况询问时,他却一问三不知:“车一直停在院子里,钥匙也插在车上,手下的工人谁要用就直接开走。”

  由于杨某始终“不松口”,调查一时陷入僵局。

  其时,陈四群已经接受纪律审查。当他得知陈海波、陈亚丽等人因藏匿财务账簿触犯法律已被移交司法机关,自知大势已去,告诉调查人员可向杨某提一个“康庄拉沙子的人”。

  果然,听到这句话,原本“毫不知情”的杨某当即交代了账簿的隐匿地点。据调查人员分析,“康庄拉沙子的人”可能就是两人事前串供时约定的“暗号”,一旦听到这句话,说明陈四群的“防线”被攻破。

  5月24日,在杨某所供述的康庄镇大营村南营西一巷25号,调查组最终起获27箱财务账簿。

  以公谋私,“大善人”的双面人生

  由于长期在民政系统工作,陈四群在县里有着“大善人”的称号。他工作了14年的利民福利公司曾是延庆极红火的企业。公司以销售农用车起家,那句“利民开出农用车,伴您走向致富路”的广告语当时家喻户晓。

  可随着陈四群的个人私欲日渐膨胀,他不仅挪用公款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北京陈氏四群经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京银利民经贸有限公司),与利民福利公司合二为一管理经营,还安排袁俊霞、自己的亲妹妹陈亚丽同时分任两家公司的会计和出纳。而在其之后担任利民福利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陈海波,正是他的亲侄子。陈四群事实上成为两家公司的共同控股人,最终蚕食、掏空局属企业,自己走上了“致富路”。

  得知纪委要查他,陈四群授意陈亚丽、袁俊霞等人将两家公司的所有账簿整理装箱,转移藏匿。在被调查前期,他一面交代相关人等统一口径、两次转匿账簿,一面还在调查组面前演戏。

  镜头一:“你们赶紧找,怎么会没有账呢?肯定有!”调查组到利民福利公司调账,陈四群以民政局领导的身份催促陈海波等人翻找账册,同时也“帮”着在库房四处搜寻。

  镜头二:“我给你们写个条儿,你们交给陈海波,他肯定就交出来了。或者我录个视频,他们看了肯定会把账拿出来。”陈四群接受纪律审查后对调查人员说。

  镜头三:面对调查人员对其重申党章的纪律要求,陈四群说:“我当了多年党的干部,怎么会不清楚党的纪律,我肯定不会干那种事!”

  从县纪委第一次找陈四群谈话了解情况,到移送司法机关前,陈四群与组织对抗了两个多月,始终没有正面承认自己指使相关人等串供、转移账簿的事实,拒不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

  漠视党纪者必然付出代价

  “违纪人员也在算账。”延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虞宝才说,“交出账簿暴露问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但对抗组织审查,在过去一般是组织处理,有时还可能不了了之。对违纪人员而言,对抗组织调查的‘成本’低廉。”

  据调查,陈四群事前多方咨询,自认为个人的违纪违法问题非常隐蔽,只要查不到账就没法定罪,事情“扛”一段时间就过去了。侥幸心理和淡薄的组织观念令其气焰嚣张,顽固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对抗组织审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陈四群自作聪明,妄图以藏匿财务账簿的违法行为对抗组织审查,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让漠视党纪者付出代价,如此才能唤起大家的纪律意识。”虞宝才说。

  目前,陈四群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陈海波、陈亚丽、袁俊霞三人因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其实陈四群的所作所为,只要从银行调取一份公司的流水账就能发现蛛丝马迹。可多年来,上级监督形同虚设,监督手段流于形式,令陈四群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

  “这说明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没有将‘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据虞宝才介绍,延庆县纪委已利用此案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县民政局也在系统内进行了全面整改。(本报记者 杨诗琪 高明)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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