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9日起,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放6项行政审批事项,这些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委托安徽省16个分支机构实施。
按照“谁委托,谁监督;谁审批,谁管理”的工作原则,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放的6项审批事项分别为: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认定,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以及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需要办理上述事项的,可直接向当地检验检疫分支机构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地方检验检疫局负责受理、初审、现场考核,并以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名义审批与监管,这样一方面可以方便企业就近办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发挥属地监管的优势,有利于地方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更加有效的监督。(通讯员 王玉环、记者 桂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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