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超生落户 9省市需要社会抚养费证明

2015年11月24日 10:04   来源:法制晚报   唐李晗 谢家乐 吴洁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 谢家乐 吴洁 )11月21日,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暨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扩大)会议。会议其中一个主题就是解决全国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俗称“黑户”。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等人在2014年七、八月的调研,这些黑户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

  根据195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在给超生孩子落户的过程中,一些地方要求出示《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等。

  《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根据各省市政府、公安厅等公开资料,统计了31个省市目前对超计划生育婴儿出生登记政策,其中重庆要求办理落户手续时需提交“计生手续”(准生证)和社会抚养费手续等;8省市要求持《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办理入户,占比近三成。

  13个省市明确提出,凭出生医学证明可落户,不以缴社会抚养费为前提;9省未明确。

  重庆“计生手续” 实为准生证和社会抚养费

  重庆地区规定,申报新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常住户口,需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另外,户口登记机关查验计生手续,无计生手续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告知其到计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入户同时通知当地计生部门。

  据了解,重庆市人口2970万,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米3.61人,远远低于京津沪地区的人口密度。

  《法制晚报》记者连线重庆市公安局户籍科了解到,计生手续主要包括“生育证明”(准生证)和“社会抚养费”证明。

  京津沪 超生落户均需交社会抚养费

  《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发现,8个缴纳社会抚养证明的省市中,人口密度超10人/平方米的省市有3个,包括上海、北京和天津。

  缴纳社会抚养证明是指对以下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13省市超生落户不要求先缴社会抚养费

  有13个省市规定,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社会抚养费缴款证明不再为前提条件。

  凭出生证明可落户的省市

  未明确区分计划内外的省市有9个,分别是吉林、安徽、福建、湖北、广西、海南、云南、甘肃和宁夏。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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