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现跨地区信用联合惩戒 "老赖"不得担任公司法人

2015年12月05日 13:23   来源:河北日报   

  12月起,河北省工商局“河北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并与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进行联网。这意味着,河北将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用联合惩戒,对全国范围内失信被执行人在河北进行公司登记注册环节全面实行任职限制。

  据了解,12月起,全国工商系统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工作,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等8部委签署的《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精神,对全国范围内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司登记注册环节全面实行任职限制。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目前,河北省工商局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升级了企业登记功能,企业申请办理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登记时,系统能够实现自动拦截、自动弹出警示窗口,提示限制原因,并自动生成《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

  据悉,河北省工商局下一步将把经营异常名录数据推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推动联合惩戒的开展,加大对各领域失信行为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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