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积极构建发展新体制。围绕破难题、增活力、创优势、促发展,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创新,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行政许可,提高行政效能,创造全国领先的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统筹协调和决策咨询机制,加快建立职责明晰、积极作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创新治理体系。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布局调整和产权多元化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大力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地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健全公共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投资收益合理回报机制,继续放宽准入限制,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改进政府定价管理,持续推进水、气、电、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
大力推进财税改革,合理划分省级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制定省与市县主要事权项目清单,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科学、高效、透明、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财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利益导向。
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农村信用互助组织等普惠金融,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互联网金融、财富金融等金融组织,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体制机制建设,切实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发展绿色金融。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加快“信用山东”建设,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建立完善诚信体系,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覆盖全省各行政区域、涵盖所有信用主体。
三、贯彻协调发展理念,构筑均衡融合新格局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经济社会协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融合,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一)扎实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坚持东部提升、中部崛起、西部跨越,纵深推进“两区一圈一带”建设,完善规划对接、政策协同、产业协作联动机制,加快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促进区域融合发展、错位发展、科学发展。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挥青岛龙头带动作用,加快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推进“四区三园”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产业、海洋经济聚集区,在创新发展上实现率先突破。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推进临港产业区和各类园区建设,加快未利用地开发步伐,做强高效生态经济品牌,抢占生态文明建设制高点。
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支持济南建设全国的区域性经济、金融、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强化省会辐射引领,加快区内各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推动区内各市协同发展、一体发展。
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特色经济,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形成邻边经济新高地和全省重要的增长极。
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全面融入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扩大与珠三角、中原经济区等交流合作。以黄河中下游地区一体发展为重点,积极推进黄河经济带建设。切实做好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