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个月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6%

2015年12月15日 17:0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2月15日电(记者 胡善安)记者14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今年前11个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59元,同比增长8.6%,增幅回落0.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7%,增幅回落0.4个百分点。

  统计数据显示,前11个月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578元,同比增长8.2%;经营净收入4546元,增长7.0%;财产净收入3707元,增长5.3%;转移净收入4128元,增长16.1%。

  同期福建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29元,同比增长9.6%,增幅回落1.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7%,增幅回落1.5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5969元,增长11.4%;经营净收入4651元,增长6.3%;财产净收入213元,增长8.9%;转移净收入1896元,增长12.3%。(完)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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