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我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总体要求,提出要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和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并就健全保障体系、完善支持机制以及加强组织实施作出具体部署。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说,《意见》是我国开启自贸区建设进程以来的首个战略性、综合性文件,对我国自贸区建设做出了“顶层设计”。
规划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说,《意见》对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布局在周边、“一带一路”和全球三个层次做出了规划。
一是加快构建周边自由贸易区。力争和所有与我国毗邻的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不断深化经贸关系,构建合作共赢的周边大市场。
二是积极推进“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结合周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建自由贸易区,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将“一带一路”打造成畅通之路、商贸之路、开放之路。
三是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争取同大部分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大国、主要区域经济集团和部分发达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构建金砖国家大市场、新兴经济体大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大市场等。
进程
在专家看来,中国实施自贸区战略,将对现有国际贸易体系进行有益补充,可以促进地区和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
14个
已签署自贸协定:
我国已签署14个自贸协定,其中已实施12个自贸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拉美、大洋洲、欧洲等地区。
这些自贸协定分别是我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和澳大利亚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9个
推进中的自贸区谈判:
我国也正在推进多个自贸区谈判,包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自贸区、中国—挪威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中国—斯里兰卡自贸区和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区等。此外,我们还在推进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升级谈判、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谈判。 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