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黑龙江未来5年将重点培养补充乡村教师并提高待遇

2015年12月22日 10:31   来源:新华网   潘祺

  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部门获悉,该省日前正式出台《黑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未来5年将在培养补充、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并将师德建设放在首位。

  据了解,黑龙江省要求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同时建立省级统筹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各地从明年起不得以“特岗计划”以外的方式招聘补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黑龙江省在五年内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名编制用于“特岗计划”,补充县域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实行统一的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严禁各地在有合格教师来源情况下“有编不补”、使用临聘人员。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或随意抽调借调乡村教师等行为。

  从2018年开始,黑龙江省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县域内教师评定中级以上职称必须有在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加大特级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记者潘祺)

  

(责任编辑:杨淼)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