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广州讯(驻穗记者 张莹 通讯员 马伟锋)30日上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这是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的批复》正式同意设立南沙自贸区人民法院,管辖南沙自贸区内的案件。记者了解到,南沙自贸区法院围绕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目标、定位,在原南沙区人民法院的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建设与自贸区司法保障最为密切的部门“两庭一中心”,即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将集中受理、审理原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主要包括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同时将根据自贸区建设和运行实际,对受案范围作相应调整。
(张莹 马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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