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济南市食药局官网发布了《济南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从今日起,举报济南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奖励30万。根据举报的具体情况分级别奖励,虽然定稿中各级别奖励比重比征求意见稿中有降低,但奖励比重仍是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奖励范围中的最高值。匿名举报也确定了凭密码领奖的操作方式。
举报奖励办法明确
奖励比重比征求意见稿略低 取省内相关规定最高值
刚进入新年,济南市食药部门就准备了食药行为举报人的“红包”发放办法迎新。2015年12月31日,济南市食药局官网发布了《济南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在2015年12月1日时在官网征求意见,目前已经印发食药、财政各有关部门。对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市民最关心的奖励比重有所下调。不再高出现行《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奖励区间,而确定为省里奖励区间的最高值。
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能详细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的为一级举报,将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0%给予奖励。能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能够提供部分证据或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的为二级举报,将按案件货值金额的7%给予奖励。能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线索,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的属于三级举报,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给予奖励。
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等级等因素综合评定。举报情况属实,但货值金额无法计算,可视情况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
该《奖励办法》中一至三级举报奖励的比重比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12%、8%、5%更低。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最低100元的奖励也比征求意见稿中的200元更低。不过,各级奖励比重的确定仍选取了现行《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一级奖励涉案货值金额的8—10%,二级奖励涉案货值金额的5—7%,三级奖励涉案货值金额的2—4%规定中的最高值。
匿名举报凭举报密码领奖
该《奖励办法》注重行刑衔接,比现行《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多规定了对刑事案件的奖励原则。
该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举报后认为案件构成犯罪而移送公安机关并由其立案侦破,经人民法院裁判追究刑事责任,且司法机关未予奖励的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行奖励。被告人被判处5年以下(包括5年)有期徒刑的,奖励不低于1万元,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奖励不低于3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奖励不低于5万元。
现行《济南市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中,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济南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则向《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看齐”,将每起案件的奖励限额提高到30万元。奖励中依据办法计算的奖励金额有差异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匿名举报也有了具体操作方式。匿名举报人可以在举报时与举报受理部门约定举报密码,为后续获取举报奖励做好准备。结案后,举报密码也将成为匿名举报人的领奖凭证。另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或者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有申请举报奖励的权利,举报人应在30天内提出奖励申请,接到奖励通知起30天内领奖。匿名举报的,凭举报密码领奖。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