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2015年12月31日,天津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016年1月2日,市政府将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现经预测,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5]91号)规定的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
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请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1月4日18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