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至今,山西省共有1000余名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并上交了违纪款物。
面对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新的山西省委坚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重典治乱,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先后查处了大同、忻州、阳泉3个市的市委书记,挖出了深藏于国土、煤炭、环保、经信等部门和领域的窝案串案,2015年前9个月,山西省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均排全国第一位,一举扭转了长期以来没有形成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被动局面。
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自2014年11月起,山西省委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为主题,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与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衔接。
与此同时,以吕梁市、省交通厅、高平市(县级)三个腐败重灾区为试点,山西省委、省纪委先后派出三个工作组,在严查腐败案件的同时,加大组织谈话工作力度,引导存在问题的干部放下包袱、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促使其主动交代问题。
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截至2015年10月底,吕梁市共有341名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其中,地厅级干部14人、县处级干部8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42人。高平市也有108名干部主动找组织交代问题、上交违纪所得。
“惩治腐败要零容忍,始终踩着不变的步伐扎实推进,同时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强调,对那些虽然犯了错误,但能紧紧依靠组织,如实、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款物的,而且工作中敢担当、善作为,用实际行动改正错误、证明对党忠诚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处理。
对有问题的干部,山西省委明确了六个“区别对待”,其中包括对十八大之前发生问题和十八大以后的区别对待,对一般违纪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别对待,对主动找组织交代和被组织调查了解的区别对待,对认错态度好和不相信组织的区别对待,等等。
“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都要写保证书,承诺对组织没有隐瞒。如果今后发现瞒而不报的,会老账新账一起算。”山西省纪委负责人介绍,对那些依然怀有侥幸心理,不积极、不如实交代问题,甚至对抗组织审查的,则从重加重处理。
在全省范围内,以点带面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朔州市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中,有29个乡镇118个村的148名干部主动向组织认错。
多名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告诉记者,感谢组织给了自己第二次政治生命。犯了错就要认错认罚,不论将来组织给什么样的处分都无怨无悔。只要在岗一天,就全力奉献一天,用行动痛改前非、将功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