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江苏将率先打造“海绵城市”,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未来,江苏将建设海绵型道路和广场。新建小区要规划建设雨水系统,意见要求,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低影响开发要求规划建设雨水系统;推广建筑雨水收集利用和屋顶绿化技术。小区室外步行道、停车场应采取透水铺装。鼓励住宅小区绿地采用雨水花园等形式规划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或相应设施。
特别是在城市低洼易淹易涝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江苏提出要同步考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与排水设施能力建设。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场站和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型公共项目建设,要率先践行生态优先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规划用地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建筑物要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城市排水功能也将全面“升级”。意见提出,江苏要全面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加快易淹易涝片区改造等。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