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要走生态发展之路

2016年01月15日 09:45   来源:人民政协报   

  在“大开发”的思路下,我们曾不乏生态被破坏的案例。比如,鄂尔多斯以前和别的地方一样,煤矿以打井开采为主。2009年开始大规模开采露天矿,导致一些村子的水源遭到破坏,农民完全靠天吃饭,对收入造成很大影响,更加贫困。由于露天矿只开采表层1-4层的煤,5-9层的煤都不开,只是注重开采的速度,结果一整片、一整片草原被破坏了。再比如,近年来内蒙古和宁夏分别在腾格里沙漠腹地建起了内蒙古腾格里工业园和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引入了大量的化工企业。这些企业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源源不断地排入沙漠,同时也开采地下水用于生产。

  近年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高达8%-10%,而一些环境污染指标也随之上升。2011年与2010年相比,全国废水排放量增长(不包括乡镇企业)9.8%,工业废物产生量增长1.1%,废气排放量增长4.6%,其中烟尘排放量增长7.6%,二氧化硫排放量增长3.9%。此外,雾霾问题愈演愈烈。在总体生态环境恶化的情况下,西部的问题最大。我国西部干旱少雨,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旦遭到人为破坏,恢复起来十分困难。西部一些地区土地的盐碱化、荒漠化和水土流失问题十分严重。虽然近年来我国在水土流失防治和荒漠化治理工作上取得了较大成绩,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已经比第四次监测有明显好转。但数据表明,截至2014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61.1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20%;沙化土地面积172.1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93%;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30.0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12%。

  从长江经济带来看,生态保护任务最重的还是在西部这一段,即长江流域的上游(河源——宜昌)。大面积的崇山峻岭,水土保持困难,除了几个比较成熟的城市圈,其他地方发展经济的代价极大,特别是生态的代价极大。在江西的湖口以下,是长江流域的下游,属于中国经济活动最为频繁的地区,同样也存在过度开发的问题,目前面临着去产能、调结构的重大任务。因此,在长江经济带,尚有发展空间的主要是在中游地区,主要是在长江中游城市群———江汉平原、洞庭湖地区、鄱阳湖地区与江淮城市圈。在这些地区,一些大城市也在进行结构调整,重点发展服务业,基本农业用地要予以保护,在山区也是以发展林业与林下经济为主,重在生态保护。因此,适合制造业的地区主要是在位于大城市与山区之间的丘陵地区。比如,在湖北大别山的红安县,拥有大面积的丘陵地区,用于发展新型工业园区,工厂逐层建设,被称为“工业梯田”,走出了一条土地综合有效利用的新路子。在长江经济带,要探索“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林则林”的生态发展之路。以湖北为例,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在大别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幕阜山区形成了一个越来越密的“绿环”。

  十八届五中全会完整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重要的经验总结。这为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长江经济带人口和生产总值占全国的四成,希望在“十三五”完成后能够占到六成。因此,长江经济带的发展任重而道远,经济发展的任务还是很重的。长江经济带必须是生态大保护与绿色大发展并重。正如1月5日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经济带作为流域经济,涉及水、路、港、岸、产、城和生物、湿地、环境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整体,必须全面把握、统筹谋划。

  从生态的角度来看,要根据长江流域上中下三段的不同情况,加大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力度。在长江的上游,主要是水土保持的问题。在长江的中游,主要是湿地保护的问题。在下游地区,主要是水质与空气质量的综合治理的问题。从绿色发展来说,一要发挥科教的创新力,在长江经济带,从上海到成都,都拥有强大的科教实力,要把长江经济带转化为长江创新带。二要在拥有经济发展容量的地区加大发展的力度。相当于长三角与成渝经济区,中三角城市圈的三省还有经济发展的空间,也就是李克强总理所说的“有潜力、有巨大的回旋余地”。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基础上,再也不能以破坏生态作为经济发展的代价了。

  (作者系湖北省政协常委、民进湖北省委副主委)人民政协报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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