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十三五”将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8%

2016年01月21日 07: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孙秀英 马立峰

  记者20日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十三五”时期要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全省城市(镇)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8%。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海南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均圆满控制在计划之内;完成50个规划环评审查,否决95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审批;累计淘汰黄标车7.55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指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新常态下,海南亟需建立完善地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邓小刚说,海南“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是要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要构建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排污者对环境影响担责的环境责任体系,构建起企业适应生态立省需求、各司其职的环境监管体系,构建企业自律、政府阳光行政、社会共同监督的环境信息公开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会议明确,海南将坚持生态立省和绿色崛起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攻坚战,继续保持海南全国一流的生态环境质量。

  “十三五”时期,海南明晰各项环境质量目标:全省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占全省陆地面积33.5%;全省城市(镇)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8%;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5%以上,主要大中型湖库水质优良率达90%,城市内河(湖)全面消除V类水体;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率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现状;相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之内。(完)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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