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贤伟 通讯员 林凯) 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住户收支调查,2015年,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04元,比上年增加2074元,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全省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850元,比上年增加1206元,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0%。
从收入构成看,全省居民工资性收入14845元,同比增长8.7%;家庭经营净收入4929元,同比增长7.3%;财产净收入2372元,同比增长6.0%;转移净收入3258元,同比增长14.7%。按常住地分,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75元,比上年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93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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