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翘首以盼的江苏高考改革方案昨天有了新进展。目前,江苏高考方案已上报教育部,正在等待审批。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透露,方案批复后,将从2017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这是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2016年江苏省教育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而对于近期因社会培训机构证书作为升学依据引起的风波,沈健表示,已督促当地教育局核查真相,予以纠正。
时间表
新方案获批后将从
2017级高一新生实施
在昨天的2016年江苏教育工作会议中,省教育厅厅长沈健透露,江苏高考改革方案已报教育部,一旦批准的话,将从2017年入学,也就是在2020年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中实施。
沈健透露,各地的高考制度改革方案均已上报教育部,除了上海、浙江两个试点省市外,大多数省份都还没有批下来。“江苏的高考制度改革方案,基本上按照了国务院高考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时也总结了2008年江苏高考方案的实施与不断完善的基本内容来制定的,保持相对稳定。”
新的江苏高考方案将强化考试分类录取。一个是普通高中对普通高校,另一个是职业教育的分类考试。沈健说,职业教育的分类考试将有较大调整,“在这一方面将吸引更多的有志于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普通高中生,同时也有利于中职校的中职毕业生继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为他们开辟一个新的途径,提供一个新的机会。”
此前,教育部表示分类考试录取后,上高职院校不用参加统一高考。
今年,教育厅还将推进高校综合评价录取、高职院校提前自主招生和“注册入学”改革,探索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选拔制度。
关注
重申培训机构的证书不能作为升学依据
近日,网传南京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的母亲,为让孩子得到南京书人教育培训机构的“五星”证书,不惜和一位老师“潜规则”。虽然书人教育对该事件进行了辟谣,但依然挡不住网络上对其一系列质疑之声。新华社“新华视点”曾报道,该机构常年拥有2万多名学员、考试证书能成为中小学生择校的“敲门砖”,俨然教育界“叱咤风云”的“超级学校”。
事实上,南京早已明文规定,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学校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录取依据。
沈健坦言,他最近已经注意到这个现象。“我们在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不通过考试选拔的方式。这个情况,我们已经注意到了,已经督促当地教育局核查真相,如果确实出现这个问题,要加以纠正,而且,当地教育局已经就此做出规定,媒体已经报道了,我们欢迎媒体的监督。”
需异地办学的独立学院将迁到苏中、苏北
在昨天的会议中,省教育厅透露,将推进新建本科、独立学院等向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
去年,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未来,一大批地方本科高校将向应用型转变,他们将与行业、企业共同组建教育集团;学校设置什么专业,将由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评议;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教学总课时的三成以上。
沈健昨天表示,江苏民办高校为江苏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普及化做出重要贡献,未来将对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出台政策,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投资者意愿,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管理和支持。“对营利性学校给予政策支持,非营利性要参照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财政支持。”
记者还获悉,未来,存量本科资源配置将向苏中、苏北地区倾斜。相关负责人解读,这主要针对需要异地办学的独立学院,鼓励他们优先迁校到苏北去,为地方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近年来,已有独立学院做此尝试,例如南医大康达学院迁校连云港,南林南方学院搬迁到淮安。
幼儿园也将划“学区”,就近入园
目前无锡等地已在尝试划片入园
未来,孩子们读幼儿园也会就近入园了。在今年的教育工作计划中,省教育厅将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实行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0所,创建和评估一批省优质园。
所谓的服务区,是能够保证每个孩子都有到幼儿园就读的学额,可以划片入园,每个幼儿园都能对口覆盖附近的几个小区。这意味着每个孩子都将有幼儿园学额,也意味着,一个服务区内,可能有好几所幼儿园可以选择。
江苏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服务区类似于小学的“学区”概念,是大体上就近入学,但因为幼儿园资源分配不均,所以想达到完全就近入园,仍有困难。
据悉,目前无锡和部分地区的县区已经尝试了划片入园。而想在全省铺开,一是幼儿园总体资源要充足,另外,幼儿园之间的办学水平要相当。
沈健表示,建立服务区,还有一系列要求,例如政府财政投入必须不低于同一级同一教育时段财政性教育投入的5%,此外,要落实好生均学前教育的财政制度,为一定区域的师资培训提供服务,另外,也希望以此为契机,杜绝幼儿园“小学化”教育,遏制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严禁违背教育规律、赶超进度。
根据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20年之前所有幼儿园都将补齐配足保教人员,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其中教师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0%;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约定执行,其工资水平应高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逐步达到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